食堂承包合同

发布于: 2022-12-05 14:37

食堂承包合同

(注意事项:1.本承包合同面对的乙方是经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法人或其他组织;2.如甲方聘请自然人从事食堂相关工作,应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并约定相关要求。)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人):                                      

乙方(承揽人):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揽甲方的食堂承包工作,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食堂基本情况

1.1食堂名称:                 

1.2地点(面积):                

1.3就餐人数:                   

1.4其他约定

(1)                

(2)                     

(3)                          

2、经营方式

2.1乙方在甲方监督下承包经营管理甲方食堂,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2.1甲方提供现有食堂房屋(见1.2条)给乙方使用。厨房用具、餐具和餐厅等设施设备由乙方自备。因乙方保管不善和人为损坏原因,房屋、门窗、物资、器械、水、电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2.3食堂消费采用        结账,相关的系统费用完全由£乙方/£甲方自负。

3、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依法经营、必须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3.2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食材进行检查,禁止乙方使用过期、腐烂、变质食品,严禁不健康物品进入食堂。

3.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卫生状况以及采购、加工、价格、质量、份量和设备操作规范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甲方监督管理工作并及时改进,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检或拒改。

3.4食堂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单位工作时间情况统一安排规定(包括节假日,会议安排等)。

3.5乙方需参加甲方召开的膳食工作会议或甲方安排临时会议,乙方(承包者或食堂负责人)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甲方及职工代表、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若两次不亲自参加,乙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

3.6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护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3.7发生水电气、设备故障,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安排维修处理,食堂内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负。

3.8甲方负责对乙方制订的食堂经营品种及品种数量、价格的审定。

3.9甲方负责提供的其他协助:

                                   

4、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因食物中毒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因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受到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处罚时,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的相关规定,负责在服务区域内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并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和练习。包括并不限于:

(1)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栓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2)不得圈占、埋压、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3)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4)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5)严格按照消防法规装修、装饰,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供具有法定效力的检验合格证明。

4.3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4.4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管理以及每日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4.5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甲方办公室、其它非食堂相关区域。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发生矛盾或冲突。

4.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保持餐具干净卫生。乙方不得使用过期、腐烂、变质食品材料。

4.7乙方负责厨房餐厅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等,保持厨房餐厅所有用具、地面、墙面、工作台等清洁卫生无死角。

4.8乙方应爱护甲方提供的各类设施设备,确保不违规操作、无人为损坏,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查、汇报、处理。甲方提供的各类设施设备若在乙方使用过程中有人为损坏的应当由乙方照价赔偿。

4.9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制订的食堂管理时间安排营业或停业,不得中途擅自停止营业,若有中途擅自停业所交纳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4.10乙方具体经营时间必须符合甲方的工作作息制度,由甲、乙双方商定。

4.11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或改变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4.12乙方自行负责办理食堂经营所需的证照,若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应具备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由乙方负责办理。

4.13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食堂经营负全责,必须参与有效管理,不能转包,如发现转包,甲方有权收回,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

4.14乙方承包者应亲自参与食堂管理,倾听甲方及甲方职工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应到场参加,虚心听取职工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应树立热情为广大职工服务的观念,降低成本,减轻用膳职工的负担,努力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优质服务。

4.15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4.16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4.17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职工供应一日三餐,并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4.18乙方保证所采购粮油、蔬菜、肉蛋、调配料等其它物品未过保质期且新鲜、质量符合饮食卫生标准。食品主材采购点必须选取符合相关的工商、卫生要求,食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年审记录等)交甲方总务部门备案,若所使用的食材被政府相关部门检测有单项指标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情节严重须承担法律责任。

4.19乙方经营的所有饭菜种类均要明码标价。

4.20乙方负责就餐大厅饭菜食品的广告、价牌、场景布置及其它宣传的统筹与制作。

4.21乙方负责维持就餐秩序。

4.22乙方负责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全面清洁整理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的环境卫生。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洗灶台及灶具用品油渍污垢。

4.23乙方负责消除经营范围内的蚊、蝇、鼠害。

4.24乙方应当对冰柜进行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分开存放。

4.25乙方保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交给甲方总务部门备案。

4.2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合法用工,负责所有在食堂工作的员工的工资和劳保福利等一切费用。乙方要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种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全部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4.27甲方与乙方之间并不因本合同而构成雇佣或代理关系,且甲方不授权乙方或乙方的员工以任何方式签署任何约束甲方的合同或承诺。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被视为独立定约人,承担其所有员工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报酬、管理、以及用工主体等责任。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派遣(聘请)的员工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均为乙方雇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或(和)委托关系。

4.28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投入的人员、材料、设备、工具等购买财产保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费用和责任。

4.29乙方有义务拒绝闲杂人员进入食堂操作区域。

4.30乙方负责每季度支付食堂水电费。

4.31乙方负责及时处理食堂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并承担相应的垃圾处理费用。

4.32乙方按时缴纳承包费。

4.33合作期间,合作区域的水电费、清洁及垃圾处理费及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全额承担,上述费用的缴纳标准和支付要求按照收费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如政府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但与本合同相关的项目,与使用该房屋、设施设备及食堂营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缴纳。

5、伙食标准

5.1早餐要有粥、粉、面、糕点等   个以上品种;午、晚餐蔬菜要有X个以上,鱼、蛋、肉类及其它品种要有   个以上,并根据季节变化,以供应时令品种为主,每周菜谱提前公示。

5.2自选餐菜式蔬菜不少于   种,肉菜不少于   种。配炒菜中肉的含量不少于   %。

5.3每份菜的份量:蔬菜      g,纯肉菜      g,配炒菜      g。

5.4中、晚餐米饭首次   元/份,可免费加饭。中、晚餐免费送例汤,自选餐按实际情况提供收费汤水和水果。

5.5粉面赠送:辣椒酱、小菜、配料等。

5.6如果甲方要求,必须保证周六、日与平时工作日一样的标准进行供餐。

5.7其他约定:

                                   

6、合同价款、支付与发票

6.1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价款(含税)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其中:不含增值税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说明:按年折算承包价款含税为人民币     元)。

6.2本合同付款方式:

  • 承包费用每年分2次缴纳,乙方应在每年8月2月第三个星期内缴纳半年承包费(50%的合同价款),乙方按合同约定的金额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甲方。

6.3甲方收款账号为:

收款人:                       

账  号:                         

开户行:                      

6.4发票

(1)双方税务信息

项目

甲方

乙方

全称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注册电话

 

 

开户行

 

 

账  号

 

 

 

7、承包期

承包期限为    年,从          日起至           日止。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向乙方交付场地,则乙方经营期相应延长。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乙方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暂停一次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

9.2.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或)卫生标准,应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9.2.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乙方的工作人员在进行甲方食堂工作前必须办理)等证照的,应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9.2.4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9.2.5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应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9.2.6甲方员工、职能部门每月对乙方的服务评价连续三个月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

9.2.7如乙方违约,甲方保留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力。乙方应赔偿因违约导致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违约金与经济损失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和(或)甲方应付款中扣除,不足由乙方另行支付。

10、联络

10.1双方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地址及工作内容

10.1.1甲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乙方联系、沟通协调、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乙方异议的处理等。

10.1.2乙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甲方联系、沟通协调、组织履约、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甲方异议的处理等。

10.2如有变更,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确认。

10.3通知、函件等送达的约定

10.3.1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函件等,均按照本协议第10.1.2条所列明的联系方式,以邮递、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乙方(可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送)。

10.3.2甲方通过邮递方式发送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日,无论邮件是否签收、拒收、代收或退回;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相关系统之日即视为送达日;甲方通过专人送达的,以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如拒收则以送达专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

10.3.3对于双方发生的任何纠纷,乙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乙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争议解决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乙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争议解决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0.3.4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1、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1.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11.3不可抗力后果承担

11.3.1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由甲方或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11.3.2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

11.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12、合同的变更、解除、转让

12.1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文件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变更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2.2合同解除

12.2.1对乙方下列任一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且在甲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2.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交付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2.2.3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本合同不可抗力条款规定办理。

12.2.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签署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

12.3关于合同权利的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下所有权利(含债权)。

13、争议的解决

13.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向约定的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在提起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14、其他

14.1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文件均需要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至约定工作完毕且费用结清、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失效。

14.3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4.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签字):                     授权签约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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