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租赁合同
不动产租赁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双方基本信息
出租方(甲方):
房屋信息编码卡: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2、租赁房屋的范围
2.1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路 号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租赁用途 。房屋租赁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房屋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合法权属证明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
2.2为保证安全及该楼外立面的统一性,乙方不得擅自在外立面设置公司招牌广告。
2.3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优先考虑租赁甲方的地下车位,具体事宜由乙方与甲方另行协商处理。
2.4
3、租赁房屋的用途
3.1乙方承租上述房屋的用途是:
3.1.1合法地办公营业并以该房屋地址作为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
3.1.2
3.2租赁期结束,乙方应确保注销以租赁房屋但不限于作为工商登记等信息,并向甲方提供相关注销信息。
4、租赁期限及房屋交付时间
4.1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4.2甲方自收到定金及首期租金之后 日内与乙方办理物业交接。
4.3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5、租金及相关费用
5.1第1年租赁房屋含税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其中:不含增值税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1)合同价款包含甲方正确、完全的履行本合同下的工作所需的全部成本、税费,以及所有明示及暗示的费用。
(2)具体明细为:
- 。
2.上述合同价款不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
(3)履约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
5.2第1年以后房屋租金调整机制为:
5.3乙方应于每月 日(或,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首次租金金额及支付时间为:
5.4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缴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作为定金,在按约支付首期租金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5甲方收取定金/履约保证金,须向乙方开具收据。
5.6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履约保证金的条件、返还时间以及不予返的情形:
(1)此保证金在双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后,经甲方对租赁房屋点验确认完好且乙方所有以租赁房屋作为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等信息注销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2)若乙方在租期内有违约或有损所租赁房屋主体、或未按甲方物业要求进行装修,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不经通知且无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3)若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金额的,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补足赔偿部分,补足部分的金额乙方须在10日内补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有责任皆由乙方负责。
(4)如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 。
5.7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8乙方还应另行承担的费用(结合5.1确认):
(1)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因租赁所产生的物业费等由乙方向甲方直接支付,金额为每月每平方米xx元(含税价),随租金一同支付。
(2) 。
(3) 。
5.9税收及发票
(1)双方税务信息
项目 |
甲方 |
乙方 |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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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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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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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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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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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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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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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本租赁行为发生的相关税费,甲、乙双方应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各自缴纳各自依法应承担的税费。
(3)甲方在收到租金及物业费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毁损,甲方应协助办理进项税发票认证抵扣相关事宜。
6、承诺和保证
6.1甲方向乙方承诺和保证如下:
(1)甲方保证拥有本合同项下的房屋所有权,并保证该房屋在产权上不存在任何对外出租的限制,保证无第三人就该房屋向乙方主张权利。
(2)甲方拥有签订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全部权利并承诺严格履行本合同。
(3)甲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已被授予全权签署本合同。
(4) 乙方只要根据本合同支付租金、物业费等约定费用,并且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合同中所应遵守和履行的所有承诺、约定和条件,则在本合同期限内将不受干扰地使用该等房屋及其配套公用设施。
(5) 如乙方有审批报备事宜涉及本合同下房屋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6) 若由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者由于该房屋地址上存在其他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从而导致乙方无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乙方有权责令甲方配合、改正,或解除本合同。
6.2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和保证如下:
(1)乙方拥有签订本合同的合法权力及履行本合同权利、义务并承诺严格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已被授权,全权代表乙方签署本合同。
(3)乙方同意以房屋现状进行交付,具体交付情况见《验房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向第三方转租、分租、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置换使用,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第三方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及其它甲方认为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5)乙方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以外的目的。
(6) 如乙方发生合并、分立或资产重组等,合并、分立或资产重组后,存续的主体承继本合同项下全部的权利与义务,并重新签订相关合同。
(7) 如乙方违反本款第(1)项、第(2)项及第(4)项,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或解除本合同。
(8)乙方应承诺不因乙方自身的经营活动等行为对甲方造成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如有发生,即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出租方的变更
7.1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移到甲方下属的子(分)公司或第三方,而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转移后本合同对受让方自动生效并对受让方具有同等效力,在不损害乙方利益、权利的情况下,乙方与受让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双方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如果甲方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附件所列的任何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时,甲方承诺将以第三方接受本合同条款为转移的先决条件并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7.3 在租赁期内,如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由甲方转让给第三方且乙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本合同对第三方继续有效;甲方也同意把受让方承受本合同作为其转让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条件。
7.4 在租赁期内,甲方可自由选择租赁标的物的出售时间及方式,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在接到甲方书面的售楼通知 日内乙方未明确给予书面回复时,视同乙方放弃购买继续选择履行租约。甲方带意向购买人的物业验看行为乙方应予以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限制甲方的此项权利。
8、房屋的修缮与装修
8.1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房屋的修缮与装修。如因乙方使用、装修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及由于乙方装修(含使用)造成的后续维修、保养、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不属于甲方责任范围,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因乙方原因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同时不免除相应租金。
8.2在不实质性改变房屋的特性、结构或减少房屋的价值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在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装修方案应事先获得甲方、物业管理人同意;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的装修方案后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甲方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装修方案。
8.3在装修、装饰期间,乙方应将所拆卸物品(如有)完好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当为乙方的装修提供一切可能的方便。
8.4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后,乙方可以现状交房,并搬走房屋内原属于乙方的可拆卸物品(如办公设备设施、空调外机、家具等),但拆搬该物品不得实质性改变或者损坏房屋特性、整体结构和基本装饰装修面貌。自本合同终止 日后,房屋内留存的一切物品所有权均归属甲方,甲方有权任意处置。
9、租赁期满
9.1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 日内迁离租赁房屋。
9.2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 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9.3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9.4 。
10、违约责任
10.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符合本合同约定质态的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违约金为迟延交付面积日租金的 %;如迟延天数达到 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租金及利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同上,迟延天数计算到实际支付违约金之日)。
10.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房屋租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违约金为迟交日租金金额的 %;如迟延天数达到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同上,迟延天数计算到实际支付违约金之日)。
10.3乙方擅自转租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转租合同的承租方实际使用该转租房屋的天数乘以本合同项下物业的面积乘以本合同每日每平方米应支付的租金乘以 %。
10.4本协议期满或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给予乙方 天的搬迁宽限期,宽限期的租金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标准按日计算;如在宽限期内,乙方仍然未搬迁的,除应支付按本合同第5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按日计算)计算的租金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迟延搬迁天数乘以合同项下的面积乘以本合同第5条第一款约定计算的每日每平方米应支付的租金乘以 %。超出宽限期乙方仍未能搬出时,甲方有权立即强制腾房并有权向乙方要求相关法定赔偿。
10.5 除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对方赔偿损失。
11、转租
1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与他人。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11.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12、联络
12.1双方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地址及工作内容
12.1.1甲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乙方联系、沟通协调、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乙方异议的处理等。
12.1.2乙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甲方联系、沟通协调、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甲方异议的处理等。
12.2如有变更,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确认。
12.3通知、函件等送达的约定
12.3.1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函件等,均按照本合同第12.1条所列明的联系方式,以邮递、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对方(可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送)。
12.3.2甲、乙双方通过邮递方式发送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日,无论邮件是否签收、拒收、代收或退回;甲、乙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相关系统之日即视为送达日;甲、乙双方通过专人送达的,以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如拒收则以送达专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
12.3.3对于双方发生的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甲、乙双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争议解决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甲、乙双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争议解决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2.3.4甲、乙双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甲、乙双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3.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13.3不可抗力后果承担
13.3.1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甲方或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13.3.2因甲方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13.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14、合同的变更、解除、转让
14.1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文件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变更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4.2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
(2)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3)甲方或乙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必须签署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
14.4关于合同权利的转让
未经对方同意,合同相对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下所有权利(含债权)。
15、争议的解决
15.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以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向约定的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2在提起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16、其他
16.1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文件均需要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单位盖章后,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付清定金及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生效,至费用结清、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失效。如乙方逾期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定金及首期租金,视为该租赁合同自始无效,甲方不需通知乙方,可另行出租或出售该房产。
16.3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6.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签字): 授权签约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