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慈善寺石窟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发布于: 2022-08-08 11:09

国家文物局关于慈善寺石窟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慈善寺石窟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6〕788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慈善寺石窟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陕文物字〔2016〕1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述不充分,相关基础资料缺乏,我局暂不同意慈善寺石窟保护规划立项。

  二、所报立项报告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应加强前期勘察和研究,明确石窟赋存岩体现状及周边建设情况,评估现行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分析影响石窟安全的主要自然和人为因素,进一步论证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明确文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合理调整规划范围和保护区划,结合地形地貌特点,确定保护区划的具体边界,增强可操作性。
  (三)应完善文本和图纸,补充必要的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图纸。
  (四)应根据工作量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补充取费标准,校核经费量。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修改、完善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经你局核准后,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管理,进一步评估慈善寺石窟的文物本体保存现状,针对文物本体的病害情况和发展趋势,适时开展相关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6年7月26日

分享
  •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