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载机设备购买合同

发布于: 2023-01-03 15:37

装载机设备购买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一、装载机规格及数量

设备规格:                    

数量:                        

设备生产厂家:                   

设备出厂时间:                   

主要技术参数:                   

二、合同金额

合同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装载机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税金等费用。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2、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               

5、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      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调试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合同设备的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

3.1 合同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工属具和技术资料交货齐全、完整;

3.2合同设备在项目现场组装调试完成,试运行正常,满足安全使用需要;

3.3合同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3.4合同设备具备相应证书。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2.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诸如战争、骚乱、戒严、暴动、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瘟疫等。不可抗力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10.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10.3不可抗力后果承担

(1)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甲方和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2)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3)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

(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十一、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合同的变更

11.1.1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文件必须由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变更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1.1.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结算单为合同文件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结算单中所载明内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本合同条款所列明内容为准。

11.2合同解除

11.2.1对乙方下列任一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且在甲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乙方未能提供满足项目现场使用要求的设备;

(4)乙方设备的证书不全或失效,乙方未及时办理;

(5)如果甲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1.2.2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和盖章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

11.3合同权利的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下所有权利(含债权)。

十二、争议解决

12.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以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向约定的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2在提起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十三、其他

13.1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文件、收货文件均需要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租赁工作完毕(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且费用结清、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失效。

13.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3.4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13.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签字):                      授权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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