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版权协议书

发布于: 2023-01-04 09:11

漫画版权协议书

 

甲方(许可方):

地址:

乙方(被许可方):

地址:

鉴于: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为全力打造xx漫画网,同时宣传甲方作品,需要使用甲方创作的【】作品(以下简称“作品”);甲方同意将该作品的著作权许可乙方使用。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许可使用的用途(使用方式)

  1. 甲方同意,乙方可在漫悠悠原创漫画网上复制、发行本合同约定的作品。
  2. 甲方同意乙方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式使用约定作品。 在漫悠悠原创漫画网站上一次性或连载发布作品、

(这里不签,只对合作项目进行对签,不合作项目在以后合作事再签)

第二条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该作品的下列权利:

  1. 复制权。
  2. 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含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无线网络。)
  3. 汇编权。(说明)
  4. 改编权。(说明)

上述权利为非独家使用权。

第三条 许可使用的期间、地域

  1. 本合同许可使用的期间为【1】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14 年 3月 1 日止。
  2. 授权期限届满后,双方不再确认续约,本合约则中止。 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地域为: 慢悠悠平台

第四条许可使用费

(这里不签,只对合作项目进行对签,不合作项目在以后合作事再签)

  1. 许可使用费的结算方式为:

3.1 乙方应在收到分发渠道结算款项的30日内与甲方进行结算。

3.2 乙方通过漫悠悠原创漫画网站(.cn)向甲方支付稿费收入。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的方式,以甲方在其xx漫画网站用户管理中心选择和输入的账号或地址等相关信息为准。

第五条 税费: 甲方和乙方应各自负责其在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法律规定的相关税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和保证

  1. 甲方保证合法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并有权将该作品的著作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
  1. 甲方提供的著作权内容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

(2)

(3)

(4)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危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发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 甲方保证具有进行此项合作所需的资质及相关权利,本合同签订时应当向乙方提供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1. 若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作品侵犯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及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署名权等人身权的,甲方对此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规定。
  1. 该作品著作权上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乙方对该作品著作权使用的权利限制。
  1. 若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该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依照本合同所取得的权利不受任何影响。

第七条乙方承诺和保证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使用作品著作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守约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保密

9.1 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获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 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及向第三方披露。

9.2 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必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 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9.3 除非相关信息先前已经合法地向公众公开或因其他原因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任何一 方不得将在本协议订立或履行过程中获得的订约他方的经营、财务和技术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将该信息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事项,无论该信息是口头形式的还是书面形式的。

9.4 因各方的主管、雇员、顾问或者其他代表(“相关人员”)在订立、履行本协议的过 程中可能了解相关的保密信息,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在相关人员介入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事宜之前,该等相关人员已经知悉本条第9.1款、第9.2款、第9.3款所述之保密义务的约定并明确表示遵守。

9.5 除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或政府部门的强制要求予以披露,在没有事先给其他各方以书面通知并因此而得到其他各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各方应避免对协议中所涉及的合作做任何公开的宣称或申明。如确需公开宣称或申明,甲乙双方应事先协商一致。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合作期间,由于不能预见其发生和后果或虽能预见但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及与甲方合作的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调整其政策,致使本协议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事故详细情况的书面说明及协议不能如约履行或者需要变更履行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故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一条争议纠纷

  1. 本协议的制定、执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和澳门、台湾地区)现行有效法律。
  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经友好协商后如无法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提交xx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 本合同的变更、补充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方为有效。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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