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提升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于: 2022-08-08 14:47

民政部关于提升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提案答复的函




民政部关于提升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提案答复的函


民函[2020]806号

程永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提案》收悉,您提出的建议与民政部对慈善组织的监管要求和思路高度契合,民政部将认真学习吸纳。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慈善信息公开

  公开透明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慈善组织接受社会监督的前提条件。2016年颁布施行的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作出了专章规定,2018年民政部又出台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目的和原则、内容和渠道以及相应的监管措施。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的同时,民政部大力加强信息公开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了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指定了20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为慈善组织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慈善活动提供了更加权威和便捷的渠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民政部进一步提高了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频率的要求,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需要至少每三天向社会公布一次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情况。实际工作中,许多慈善组织都做到了一天一公布。下一步,民政部将采纳提案中“落实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慈善组织信息披露制度,指导督促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加强对慈善项目、募捐活动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重大突发事件下信息公开的规则和机制,提升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二、关于慈善组织监管

  民政部高度重视慈善组织监管工作。按照慈善法要求,民政部建立了慈善组织年报公示和抽查审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慈善组织评估制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与发展改革委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了慈善捐赠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大力推进将慈善事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曝光机制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慈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民政部将采纳提案中“进一步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的建议,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丰富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率。

  三、关于慈善组织能力建设

  对于您提出的“推动慈善组织自身能力建设"的建议,民政部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将通过培训、监管、宣传等手段,指导各级慈善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慈善组织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等能力。民政部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将努力推动慈善力量应急机制建设,着力培育应对突发事件的慈善组织队伍,推进慈善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帮助慈善组织建立资源互通,实现能力共享,强化沟通与合作。在慈善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民政部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需求、提出建议,推动建立健全慈善人才培训、交流、晋升、职称评定的体制机制,加强慈善领域的人才培养。

  感谢您对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民政部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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