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民政局关于举办梅州市社会组织《慈善法》和管理制度改革宣传贯彻培训的通知
梅州市民政局关于举办梅州市社会组织《慈善法》和管理制度改革宣传贯彻培训的通知
梅州市民政局关于举办梅州市社会组织《慈善法》和管理制度改革宣传贯彻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弘扬梅州特色慈善文化,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民发〔2016〕51号)及省民政厅(粤民办函〔2016〕230号)文件的精神要求,经研究,今年由我局委托市嘉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举办全市社会组织《慈善法》和中央及省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文件宣传贯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民政局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的负责人、秘书长、财务或办公室人员,每单位限额3人。
二、培训时间
2016年9月2日(星期五)上午,报到时间为上午8:30-9:00。
三、培训地点
梅州市东山教育基地剑英图书馆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四、培训内容
1.《慈善法》详细解读;
2.社会组织如何规范开展慈善活动。
3.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文件
五、培训方式
由嘉应学院教授、社会组织管理负责人进行集中上课模式开展培训。
六、报名方式
通知发布日开始接受报名,请参加单位将报名人员名单打印或手写在报名表上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8月26日前传真或发邮件至回传至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2019964302@qq.com
传真:2287918
七、其它事项
1.请各县(市、区)积极动员组织社会组织派员参加培训。
2.此次培训由市嘉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免费培训,其它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市嘉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287918
邹小姐电话:13430130969
温小姐电话:15914913773
附件:《梅州市社会组织<慈善法>及管理制度改革宣传贯彻培训报名表》(略)
梅州市民政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