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8年中华慈善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0 09:25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8年中华慈善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8年中华慈善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8〕2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2018年中华慈善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22日

 

  南宁市2018年中华慈善日活动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今年9月5日,是全国第三个“中华慈善日”。为切实做好《慈善法》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中华慈善日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慈善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能帮就帮,敢做善成”的南宁精神,倡导慈善文化,推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人人可慈善、处处可慈善、时时可慈善”的良好氛围,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发挥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特别是扶贫济困中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慈善法》。各县(区)、开发区要通过开设学习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慈善法》。各级宣传部门、市属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结合运用网络、电子阅报栏、户外显示屏等宣传推广《慈善法》,提高慈善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二)开展中华慈善日公益活动。在《慈善法》宣传月期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联合爱心企业和社会团体至少举办一场活动(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义诊、慈善晚会等)募捐慈善公益金。市直各部门要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深入挂点村屯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社会各界的爱心送到困难群众中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慈善义工深入社会福利机构、乡村和困难家庭,开展医疗义诊、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家政服务、支教助教等公益活动。
  (三)开展慈善募捐和捐赠活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9月5日“中华慈善日”前后组织创新开展慈善募捐和捐赠活动,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加慈善捐赠活动。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以及其他有慈善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要积极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募捐活动。还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根据《慈善法》有关规定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驻邕中直、区直单位)、驻邕部队(含武警部队)、各企事业(含民营企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各社会团体(组织)等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要踊跃参加慈善捐赠活动。对于有具体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所捐慈善款物可采取定向使用方式,优先用于本系统扶贫定点单位的救助。无定向救助接收的慈善款物,主要用于我市助老、助孤、助学、助医、助残等日常救助项目,以及对因突发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致贫的特殊困难群体实施临时应急救助和其他慈善公益项目。倡议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合资、外资企业单位以设立冠名基金或定向救助的形式捐赠,鼓励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设立“精准扶贫冠名基金”,为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和慈善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市成立中华慈善日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新闻办、市司法局、市文新广局、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相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加强对中华慈善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市直各单位要结合我市精准扶贫工作,精心组织开展活动,广泛动员、发动社会各界和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中华慈善日活动中来;各国有、私营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税务部门要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中华慈善日宣传报道工作;有活动场地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二)自愿捐赠,不得摊派。开展募捐活动要严格按照《慈善法》的要求,要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坚持捐赠自愿的原则,尊重捐赠意愿,不搞摊派,不搞重复捐赠和交叉捐赠,不得自行截留捐赠款。
  (三)督促检查,扎实推动。市政府督查室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中华慈善日活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适时进行专项督查。对做得好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进行表扬鼓励,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四)信息公开,接受监督。2018年中华慈善日活动结束后,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以及其他慈善组织要通过市属新闻媒体或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募捐到的所有慈善款物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各部门、单位要张贴光荣榜,公布本辖区捐赠单位、个人的名单和具体款物(要求不公开的除外),提高慈善募捐活动的社会透明度,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2018年12月30日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单位开展中华慈善日活动情况总结报市中华慈善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将接收到的全部慈善款物交市慈善总会或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和市红十字会以及其他具有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要将活动期间各自接收款物情况报市中华慈善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华慈善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全市2018年“中华慈善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专题报市人民政府。(市中华慈善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金洲路38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联系电话:0771-5509654,邮箱:nnflk2007@126.com)
  附件1
  南宁市2018年中华慈善日活动责任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时 间(2018年)

1

制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慈善法》工作方案,结合本地或本部门的实际,采取宣讲、教学、研讨、座谈、板报等多种方式和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广泛宣传《慈善法》,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

各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民政局、文明办、新闻办、司法局、

文新广局、慈善总会、红十字会

8月-9月

2

制定开展中华慈善日公益活动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至少组织举办一场大型慈善公益活动。

各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9月5日-30日

3

开展中华慈善日公益活动,利用本部门的资源优势,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深入挂点村屯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市直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

9月5日-30日

4

发挥自身优势,组织慈善义工深入社会福利机构、乡村和困难家庭,开展医疗义诊、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家政服务、支教助教等公益活动。

市文明办、司法局

总工会、妇联和

团市委

9月5日-30日

5

组织开展慈善募捐活动。

各县(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市民政局、慈善总会、红十字会

9月5日-12月底

6

组织开展慈善捐赠活动。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驻邕中、区直单位)、驻邕部队(含武警部队)

9月5日-12月底


  附件2

  南宁市慈善总会捐赠联系方式


  捐赠联系电话:5505901、5567012
  邮箱:5505901@163.com
  捐赠账户:南宁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宁市金州支行
  捐赠账号:2102175029300025123
  地  址:南宁市市金洲路38 号(市民政局办公楼8 楼)
  转账时请注明:“慈善日”捐款及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给您开具捐赠票据和荣誉证书。
  附件3

  南宁市红十字会捐赠联系方式


  捐赠联系电话:0771-2826863
  邮箱:nnhh2823933@163.com
  捐赠账户:南宁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佛子岭路支行
  捐赠账号:45050160478700000160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路34号
  转账时请注明:“慈善日”捐款及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给您开具捐赠票据和荣誉证书。
  附件4

  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捐赠联系方式


  隆安县民政局 0771-6523367 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兴隆路11号
  马山县慈善会   0771-6822021   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西华路50号
  上林县慈善会   0771-5210495 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政府路4号
  宾阳县慈善会   0771-8226767 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商贸城社区思远路东一段131号
  横 县民政局 0771-7251220 南宁市横县横州镇柳明路130号
  兴宁区慈善会  0771-3290506   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
  青秀区慈善会   0771-5826316 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江南区慈善会   0771-4857014 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壮锦大道19号)
  西乡塘区慈善会0771-3131029   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19号
  良庆区慈善会   0771-4506536 南宁市五象新区歌海路广西体育宾馆良庆区行政办公中心11楼
  邕宁区慈善会  0771-4792280 南宁市仙葫大道东145-1号
  武鸣区慈善会   0771-6237056   南宁市武鸣县城厢镇农坛路49号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0771-6301344 南宁市武华大道37号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0771-4950152 南宁市银凯工业园洪胜路5号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0771-5816863 南宁市滨河路1号
  转账时请注明:“慈善日”捐款及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给您开具捐赠票据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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