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民政局贯彻落实《慈善法》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方案

发布于: 2023-01-10 09:32

桂林市民政局贯彻落实《慈善法》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方案




桂林市民政局贯彻落实《慈善法》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方案

各县(区)民政局: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将正式施行。9月5日,将迎来首个“中华慈善日”。根据广西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桂民电〔2016〕2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工作,特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宣传活动围绕“依法行善,助力脱贫”的主题,大力宣传《慈善法》,透彻讲述并广泛传播《慈善法》引领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营造“全面认识慈善、积极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为广泛宣传贯彻《慈善法》,使广大群众在爱心活动中认识慈善、参与慈善,增进群众对慈善事业的认识、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参与度,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法治环境,主要开展以下五项工作:

  (一)开展《慈善法》基层宣传。以市(县)、区为单位,依托社区(村)、街道(镇)平台,在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利用板报、横幅和宣传栏,组织开展《慈善法》宣传活动,让广大居民知晓慈善法的意义和作用,了解慈善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实质。同时,结合“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在《桂林日报》宣传慈善法知识,并对近年来桂林市在公益慈善事业上所取得的成就进行深入报道。

  (二)开展慈善专题培训。组织从事慈善工作的基层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活动,通过讲座培训,邀请专家教授对《慈善法》进行深入解读,使基层民政干部和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牢牢把握和深刻领会《慈善法》的中心思想,从根本上促进慈善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运行。

  (三)发放“《慈善法》解读”等宣传资料。9月5日上午9:00—10:00在市中心广场设置宣传点,向市民区发放《慈善法》宣传册,每个城区民政局制作一块板报。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到场进行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切实将慈善法精神传达给广大群众,普及慈善法法律知识。

  (四)开展网络宣传。在市民政门户网站开设慈善法宣传专栏,对慈善法进行解读,并动员社会组织运用本组织网站宣传慈善法的相关条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此作为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际行动。加强领导,整体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力推进,确保宣传活动顺利有序推进。

  (二)强化措施。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细化活动计划内容,明确实施步骤,加强工作统筹,精心组织实施,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宣传工作的指导、督查,组织相关人员对《慈善法》实施和首个“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桂林市民政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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