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市、县(市、区)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0 09:39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市、县(市、区)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市、县(市、区)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桂民函[2020]516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民政厅决定开展全区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年报年检的对象

  (一)年报对象。2019年12月31日前在市、县(市、区)级民政部门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要求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

  (二)年检对象。2019年12月31日前在市、县(市、区)级民政部门登记但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二、开展年报年检的时间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要及时组织市、县(市、区)慈善组织(基金会)开展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

  (一)2020年全区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统一使用广西慈善组织年报系统开展年报年检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民政局通知所辖区域的慈善组织(基金会)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年报入口"专栏填报年报年检材料,并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年报年检纸质版材料报送各级民政部门。(具体年检年报步骤参看《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二)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填报完年报年检材料后,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登录“广西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管理平台"(http://mzxt.mzt.gxzf.gov.cn:19080/creditcode/index.lp)进入“年检/年报预审系统"系统对市、县(市、区)慈善组织(基金会)提交的年报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各市、县(市、区)确定1名年报系统预审工作人员,并于2020年5月15日中午前将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话)报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电子邮箱:cssgc@mzt.gxzf.gov.cn。

  (三)对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的慈善组织,各级民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或者专项检查,对慈善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治理、信息公开、专项基金、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检查。在抽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情形的,责令慈善组织进行整改;情形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应督促其尽快完成慈善组织认定,并在实施年度检查时,视情况进行抽查或者专项检查。基金会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不参加财务审计、不参加年检的,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请各市、县(市、区)民政局结合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同步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基金会)、红十字会公开募捐和信息公开情况。

  (五)请各市民政局于2020年8月30日前,通过OA公文系统向自治区民政厅报送本市开展2019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年检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使用专项检查情况。

  (六)因首次启用广西慈善组织年报系统开展年报年检工作,如有填报技术问题,各地可通过下列方式详细咨询:

  年报技术企业服务QQ:4000628100

  广西慈善组织年报工作交流群QQ号:644968670(咨询年报年检问题)

  广西慈善组织交流群QQ号:116054954(供各慈善组织交流日常业务问题)。

  自治区民政厅联系人:文玉莲、蓝彩娜,联系电话:0771-2441757。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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