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转发201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1 09:01

宜昌市人民政府转发201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转发201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文[2014]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市慈善总会等9个部门和单位制定的《201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

2014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

市慈善总会 市直机关工委 市文明办 市国资委 市广电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三峡日报传媒集团三峡晚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捐赠法》,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主导、慈善筹办"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拾遗补缺的功能,进一步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宜昌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构筑大爱宜昌、大公益、大慈善格局。

  二、活动主题

  情系“五老"(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留守老人、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关爱特困人

  三、活动时间

  2014年5月28日至9月30日

  四、募捐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个体工商户和全体居民(含离退休人员)。

  五、捐赠额度

  坚持捐赠自愿、量力而行、多少不限、资金为主的原则。提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捐出一天的公务经费;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或收入,干部、职工、个体工商户和市民捐出一天的工资或收入,学生捐出一天的零花钱。不提倡低保户、困难户、亏困企业、困难学生捐赠。

  六、捐款接收及用途

  (一)善款接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的捐赠活动由各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善款由各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接收、汇总,于2014年9月底前将捐款及捐赠花名册集中交市慈善总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人士可通过银行汇款捐赠或直接到市慈善总会捐赠,也可电话联系慈善总会工作人员上门接收捐赠。(市慈善总会办公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36号;联系电话:0717—6256366,6381152;开户行:湖北银行宜昌南湖支行686050100100028197,户名:宜昌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收到捐款后出具捐赠发票。

  (二)善款用途。“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实施“朝阳老年幸福工程",帮助社会福利机构中的“五老"解决困难。对定向捐赠的款物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慈善一日捐"活动由市慈善总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民政局加强指导与监督管理,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国资委、市广电局、市财政局、三峡日报传媒集团、三峡晚报等部门和单位予以支持配合。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宣传,大力弘扬讲奉献、献爱心的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捐赠活动。对大额捐赠要举行捐赠仪式,跟踪宣传报道,激发全社会的捐赠热情。

  (三)坚持阳光运作。活动期间,市慈善总会要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捐款接收明细和救助项目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确保捐赠组织与善款使用公开、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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