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0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0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10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文[2010]0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制定的《2010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2010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
市慈善总会 市民政局 市国资委
为大力弘扬慈善精神,推进和谐宜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城区(不含夷陵区)开展以“众人献爱心,帮助特困人"为主题的“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慈心为民、善举济世、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宗旨,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为出发点,以安老、扶幼、助医、助学、济困为重点,凝聚社会力量,帮扶极度贫困群众。
二、活动时间
此次活动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结束。
三、募捐对象
城区范围内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宜部队、个体工商业主及其它单位和个人。
四、捐赠原则
此次活动坚持捐赠自愿、多少不限、量力而行、资金为主的原则。提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捐出一天的公务经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企业职工、个体工商业主和其他居民捐出一天的收入,学生捐出一天的零花钱。
五、善款接收方式及用途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捐赠由各系统各单位统一组织、统一接受、统一登记,并于6月30日前将善款及捐赠名册集中交市慈善总会。个体工商业主和其他人士可通过银行汇款捐赠,可直接到市慈善总会捐款,也可电话联系慈善总会工作人员上门接收捐赠。(宜昌市慈善总会办公地址:宜昌市桃花岭6号市民政局一楼;联系电话:0717—6256366;账户:宜昌市商业银行南湖支行686050100100028197。)市慈善总会收到捐款后出具统一捐赠发票。
此次活动募集的资金将及时用于帮助社会福利机构中孤寡老人、孤残儿童、弃婴的重大疾病救治和居民的大病救助,资助特困子女上学,资助因灾致困家庭。
六、组织领导
市慈善总会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民政局要加强对捐赠的业务指导与管理,市国资委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各区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活动结束之后,市慈善总会要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捐款接收情况,对于大额捐赠要举行捐赠仪式予以宣传,对于捐款5万元及以上的单位和捐款5000元及以上的个人要予以授牌表彰。整个捐赠活动和善款接受使用情况要接受审计、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善款接受使用情况市慈善总会要及时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