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1 09:34

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市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金会2019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内容

  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包括慈善法颁布之前成立的,虽认定为慈善组织但未领取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公募基金会),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

  2019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慈善组织进行网上填报。登录民政部年度工作报告填报系统(网址:http://202.108.98.67/),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填报系统登录方式,会通过短信发送至各慈善组织年报联系人,具体填报事项请添加年报年检系统填报服务微信号咨询。同时,慈善组织(基金会)还需登录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240.178.46:6888/sorg/jsp/ext/som/login/login.jsp)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择菜单栏中“年检"业务,选中年检年份为2019年的年检通知,点击右上角“填写年检信息"按钮进行填报并提交。

  (二)年报资料送报送检。网上填报后,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A4大小纸质文本)、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加盖印章并由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纸质版资料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报送)。

  (三)民政部门在民政部年度工作报告审批系统(网址:http://202.108.98.67/)接收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相关材料即收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民政部门可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基金会)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业务活动、内部治理、信息公开、专项基金、对外投资等方面。

  (五)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民政部门要责令慈善组织(基金会)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不参加年度检查的慈善组织,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对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出具年度检查结论,并通过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相关要求

  (一)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

  (二)慈善组织(基金会)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年度工作报告和审计报告(含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在“慈善中国平台"公示。未在“慈善中国平台"注册账号的慈善组织,需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提交“慈善中国平台"注册账号情况表,尽快完成注册(此项属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事项)。

  (三)区县(市)民政部门结合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同步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基金会)、红十字会公开募捐和信息公开情况。

  (四)各区县(市)民政局应于2020年8月14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本地开展2019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年检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使用专项检查情况。

长沙市民政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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