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捐赠救助“慈善大爱之星”等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于: 2023-01-11 14:12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捐赠救助“慈善大爱之星”等荣誉称号的决定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捐赠救助“慈善大爱之星”等荣誉称号的决定
(盐政发〔2017〕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心系大局、无私奉献”的“6·23”抗灾救灾精神,进一步凝聚起全社会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对在我市2016年6月23日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捐赠救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和顾殿军授予盐城“6·23” 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捐赠救助“慈善大爱之星”荣誉称号;对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等21家单位授予盐城“6·23” 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捐赠救助“慈善爱心单位”荣誉称号;对戴国达等13位个人授予盐城“6·23” 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捐赠救助“慈善爱心人士”荣誉称号;对中华慈善总会长期照护专业委员会等5个志愿者团队授予盐城“6·23” 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捐赠救助“慈善爱心志愿者服务队伍”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代慈善精神,继续为我市民生福祉奉献爱心和力量。希望全市广大干群,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胜利,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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