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1 14:16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

  为助力无锡“七星级慈善城市"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宗教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要求,现将2016年“宗教慈善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宗教慈善周"活动原则上安排在9月第3周(9月19日至25日),各地各教也可从实际出发,在9月份自行确定适合的时间。

  二、活动主题

  2016年“宗教慈善周"活动继续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各地各教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深化主题,体现本教、本场所特色,延续品牌。

  三、形式内容

  (一)学习法规,营造氛围。9月1日,国家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各地要采取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及讲经讲道方法,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宗教慈善政策法规水平、管理能力;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和设立专栏、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内容、无锡“七星级慈善城市"荣誉和宗教慈善影响力,营造关心公益、关爱他人氛围。

  (二)量力而行,就近开展。各市(县)、区民宗局指导宗教团体和场所从身边弱势群体帮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由近至远,以点带面。主动与当地民政部门、乡镇(街道)、社区和救助机构对接联系,了解本地区帮困需求,就近开展金秋助学、重阳敬老、助医助残、定向帮困等公益慈善活动。有条件的团体和场所根据自身实际,在外地开展宗教慈善活动,拓展宗教慈善项目,自觉服务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

  (三)突出重点,塑造特色。各地继续深化和巩固初出规模的宗教慈善品牌,培育和发展好有前景的特色慈善活动,注重形成品牌特色以扩大影响力;持续开展盐城“6·23风灾"的赈灾活动,积极开展祈福、祈祷等宗教活动,及时为灾民捐资捐物,以实际行动帮助灾民、影响他人;积极探索精神慈善、传统文化传承等慈善新形式,引导世人建立幸福和谐的内心世界;鼓励宗教团体和场所设立基金会、慈善基金,规范宗教慈善基金会、慈善基金的运作,不断扩大我市宗教慈善影响力。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宗教慈善周"活动是社会救助的有益补充,更是宗教界服务社会的重要抓手。各地、各教要认清开展“宗教慈善周"是利教利民的善事,引导宗教界树立“爱心至上、自觉自愿"理念,发动宗教界积极广泛参与“宗教慈善周"活动。要精心筹划、组织和指导,整合资源,集中开展,切实推动“宗教慈善周"活动开展。

  (二)主动服务。各地要积极做好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扩大相关政策知晓面,争取他们对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理解和支持。要切实践行“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帮助宗教界协调解决从事公益慈善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保护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性。

  (三)依法运作。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督促宗教界依法依规、规范运作,全程抓好宗教慈善的募捐、管理和使用的运作,切实把好事做好、善事做实;要指导宗教界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全过程地向社会公布慈善活动的款物收支、受惠对象和管理使用等情况,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特色经验。

  各市(县)、区民宗局要详细收集宗教慈善典型事例及相关数据,并于9月30日前报送我局,市直场所相关情况由市各宗教团体负责报送。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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