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民政局关于苏州东吴证券慈善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
苏州市民政局关于苏州东吴证券慈善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
苏州市民政局关于苏州东吴证券慈善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
苏政民管登[2020]19号
苏州东吴证券慈善基金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设立苏州东吴证券慈善基金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决定准予设立登记。该基金会属直接登记的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
苏州东吴证券慈善基金会设立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按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为促进地方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基金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并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基金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等,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苏州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9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