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1 15:06

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苏政民[2014]198号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各在苏部省属单位:

  “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是党中央、国务院2002年倡导开展的一项全国性的公益慈善活动。今年7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支持推进现代公益“大慈善"发展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在11月我市第5个“慈善月"期间,举办苏州市第十三届“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通过项目化、透明化的捐款方式,深入发挥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示范作用,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大力营造互助互爱的慈善氛围,充分展示文明苏州、和谐苏州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时间

  市“四套班子"领导现场捐赠初定于11月28日上午在市政府6号楼第二会议室举行(活动仪式另报),其他各部门、各单位在11月20日前完成募集缴款工作。

  三、捐款对象

  市级机关的党员、干部和职工;市级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市属大中型国有(控股)企业,在苏部省属机构(企业)集体和员工;驻苏部队官兵,并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各类企业参与。

  四、活动组织

  此次募捐活动由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协调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委教育工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族宗教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广电总台,苏州银监分局、苏州保监分局,苏州军分区政治部,市慈善总会等16家部门和单位联合发起。主要任务分工:

  (一)市委组织部负责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市委的系统党委单位的募捐组织工作。

  (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党的组织关系在市级机关工委的单位募捐组织工作,协调市级机关集中募捐活动及协助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募捐组织工作。

  (三)市委教育工委负责在苏高校及教育系统单位及个人的募捐组织工作。

  (四)市公安局负责公安条线机关个人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募捐组织工作。

  (五)市卫生局负责卫生条线机关个人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募捐组织工作。

  (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各宗教团体和人士的募捐组织工作。

  (七)市金融办牵头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苏州银监分局、苏州保监分局、证券同业公会具体负责本系统募捐组织工作。

  (八)市总工会负责在苏部省属企业和个人的募捐组织工作。

  (九)市广电总台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和协助做好有关活动组织策划工作。

  (十)市国资委负责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和个人的募捐组织工作。

  (十一)苏州军分区政治部协调驻苏部队官兵的募捐组织工作。

  (十二)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负责组织协调、接收捐款、统计公示等工作。

  五、交款方式

  方式一:银行解款或转帐。通过银行转账或到交通银行柜台现金解款方式,缴款至“苏州市慈善基金会"帐户,凭进账单或现金解款单(缴款单位名称必填)到苏州市慈善基金会开具捐赠收据及捐赠证书;也可以将进账单或现金解款单复印件(请在空白处注明收件人、电话号码、邮编及邮寄地址)传真至苏州市慈善基金会,由苏州市慈善基金会邮寄捐赠收据及捐赠证书。

  接收捐款帐户为:

  帐户名称:苏州市慈善基金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南门支行

  开户帐号:325601000018170226408

  方式二:现金缴款。直接到苏州市慈善基金会办公室(地址:苏州市人民路578号204室(工人文化宫北侧)捐赠现金,当场开具捐赠收据及捐赠证书。

  考虑到“慈善一日捐"期间捐赠单位和捐款金额较多,从安全、方便的角度出发,建议采用方式一(银行解款或转帐),感谢各捐款单位的支持配合。

  财务联系人:时敏、周新红

  联系电话:65245559

  传真电话:65128278

  有关文件解释咨询电话:65242229 65243339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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