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1 15:08

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




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

苏政民福[2015]2号

姑苏区民政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局);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慈善总会(慈善基金会):

  根据《苏州市慈善总会(基金会)2015年度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经研究,现就2015年度慈善助学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关于支持推进现代公益“大慈善"发展的意见》(苏委办发〔2014〕41号)提出的“形成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色的慈善品牌,不断提升慈善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要求,以“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入学"为目标,采取与社会力量积极互动,与慈善机构紧密配合的方式,汇聚更多爱心,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关怀寒门学子的公益慈善氛围。

  二、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市慈善总会(基金会)、市民政局、姑苏晚报、苏州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奇力康皮肤药业有限公司、苏州路之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联办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儿少基金会;姑苏区民政局,工业园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局);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慈善总会(慈善基金会)

  三、标准范围

  1.经过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民政部门核准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中(含中专、职高)、大学(含大专)、研究生的新生,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4000、5000、6000元;

  2.经过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民政部门核准的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困难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中(含中专、职高)、大学(含大专)的新生,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4000、5000元;

  3.经过市总工会核准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中(含中专、职高)、大学(含大专)的新生,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4000、5000元;

  4.经过市教育局核准的家庭贫困且成绩优秀的在校中小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800元;

  5.经过市儿少基金会核准的低保、低保边缘和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小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800元。

  四、资金来源

  1.市慈善总会(基金会)2015年度慈善助学项目预算资金;

  2.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由市慈善总会(基金会)与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慈善总会(基金会)按7.5:2.5比例配套资金;

  3.爱心企业资助。苏州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助学款20万元,江苏奇力康皮肤药业有限公司助学款15万元,苏州路之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学款15万元等;

  4.社会其他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在本次活动中自愿捐助的善款。

  五、活动安排

  1.调查摸底(7月下旬~7月底)。由活动联办单位开展贫困学生调查摸底,分别填写《2015年慈善助学受助学生统计汇总表》、《慈善助学需求调查问卷》,并于7月底前将电子表格汇总至苏州市慈善总会(基金会)。

  2.主要活动(7月下旬~8月下旬)。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7月28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此次慈善助学活动的宗旨、目的和活动安排;二是媒体跟踪报道。以《姑苏晚报》为主,其他媒体共同参与,激发社会参与慈善的共鸣;三是发动慈善天使劝募。组织慈善天使队伍,宣传、发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为贫困家庭学生的结对帮扶,募集善款。

  3.善款发放(8月下旬)。一是市慈善总会(基金会)、联办单位联合爱心企业,分别在爱心企业发放助学款,做到慈善助学与企业文化互动,励志教育与准学款发放结合。由爱心企业所在地的联办单位等组织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分别赴企业开展现场发放仪式;二是由各联办单位结合贫困学生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采取入户发放、结对发放、集中发放等多种形式,8月25日前完成助学款的发放工作。

  六、几点说明

  1.避免重复救助。为公平合理,在新学年开学前,已接受过其他社会团体、企业或社会个人资助过的上述对象,除已接受资助少于这次活动规定标准的给予补差资助外,其他对象不再资助。

  2.注意合理救助。各区慈善总会(基金会)要做好宣传、引导、解释工作,避免出现多个单位和个人集中对单个对象的多头资助现象。

  3.接收捐款事宜

  市慈善总会(基金会):

  地点:苏州市人民路578号

  开户名:苏州市慈善基金会

  账号:325601000018170226408

  开户行:交通银行苏州城中支行

  联系电话:65242229,65245559。

  《姑苏晚报》助学热线电话为:96466

  附:2015年慈善助学受助学生统计汇总表(含高中、大学、研究生).xls

苏州市民政局

苏州市慈善总会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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