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1 15:11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局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称《慈善法》),进一步提升我市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的法治化水平,根据国家宗教局、省宗教局的部署和要求,决定于10月17日至10月21日在全市宗教界继续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学习培训

  学习内容:以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慈善法》为主要学习内容,并配套学习《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国宗发〔2012〕6号文件)等国家、省、市及其相关部门有关慈善方面的政策法规。

  学习方式:市民宗局拟于10月中下旬邀请宗教慈善领域专家就《慈善法》的基本内容及其对宗教慈善的新要求,组织全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工作部门有关宗教慈善活动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各区民宗局可以联合民政等相关部门,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当中,组织开展对《慈善法》的学习宣传和专题培训。各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也应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宗教慈善相关人员开展对《慈善法》的集中学习。

  学习要求:各单位要以《慈善法》刚刚颁布实施为契机,依托内部刊物、门户网站等载体,通过设立专栏、专题等形式,广泛宣传落实法规的意义以及本教的慈善理念,营造关心公益、关爱他人氛围,调动宗教界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同时,针对不同层次,分别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扩大受教育面,引导宗教界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规范运作管理。

  二、扎实开展活动

  立足实际,精准帮扶。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从自身实际出发,在9、10月份自行确定时间,从身边生活特别困难的特殊群体帮起,从小事做起,就近开展各类扶贫济困、灾害救助、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公益慈善活动。有条件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也可以视情在外地从事开展慈善活动项目,自觉服务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今年“宗教慈善周"活动期间,市民宗局将继续组织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春蕾圆梦"、“放飞梦想"2个项目,认助溧水区100名困境儿童,帮扶本市22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高中生。

  规范运作,加强监管。各区民宗局要按照《慈善法》的要求,督促宗教界依法依规、规范运作,全程做好宗教慈善的募捐、管理和使用当中的监管工作,切实把好事做好、善事做实。宗教慈善所募集的善款物资,要全部用于公益慈善事业并纳入财务监管。宗教界要采取必要的形式,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慈善活动的款物收支、受惠对象和管理使用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宗教慈善周"活动结束后,各宗教活动场所及区级宗教团体的募集善款收支情况(附件表格)报区民宗局,由区民宗局汇总报市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的募集善款收支情况(附件表格)报市民宗局,市民宗局将会同区民宗局组织进行抽查。

  增进交流,塑造品牌。10月12日-13日,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南京基督教青年会将联合举办宗教慈善论坛,通过对慈善政策解读,了解慈善发展动向,学习国内外宗教慈善的先进模式和成熟经验,进一步提升宗教慈善的责任感和法治化。其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也要立足自身传统宗教慈善项目,围绕如何破解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如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等问题,举办研讨会、座谈会、交流会,积极探索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有效途径与方式,继续深化和巩固初具规模的宗教慈善品牌,培育和发展好有前景的特色慈善活动,不断扩大南京宗教慈善的影响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好“宗教慈善周"活动,贯彻落实好《慈善法》和相关政策,不仅是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也是宗教界服务社会的具体途径和重要载体。各单位要发动宗教界积极广泛参与“宗教慈善周"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实施好《慈善法》,同时也要精心筹划,整合资源,集中开展,切实推动“宗教慈善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更好地向全社会展示宗教界的良好形象。

  做好协调服务。市民宗局将联合市民政局下发《关于促进南京市宗教界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区民宗局也要积极做好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扩大相关政策知晓面,争取他们对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理解和支持。并要积极引导宗教界适应依法治国的形势要求,协调解决他们在公益慈善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保护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性。

  积极宣传典型。要深入挖掘宗教界在从事公益慈善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积极协调新闻宣传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宣传报道宗教界开展的各类慈行善举和正面典型,以及宗教慈善为社会救助、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我局将通过诚信体系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向社会公布宗教界已经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公益慈善项目和先进典型。

  认真总结上报。各区民宗局以及市各宗教团体要认真总结今年“宗教慈善周"活动经验,并于11月1日前将活动方案和开展情况及募集善款收支情况(附件表格)报市民宗局。市民宗局将在门户网站上和《南京民族宗教》刊物上开辟专栏,对全市各宗教募集善款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情况进行专题报道,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南京市宗教界2015-2016年度开展慈善活动统计表.doc

  联系人:唐剑峰,电话:83635711,邮箱:njmzzj@sina.com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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