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总工会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1 16:12

江西省总工会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总工会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省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更好地为困难职工群众服务,根据省民政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1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赣慈字〔2013〕17号)要求,经省总领导同意,现将今年我会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今年捐赠活动从11月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活动分四个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1月5日-12日)、组织捐赠阶段(11月13日-23日)、上缴捐款阶段(11月24日-12月4日)、总结公示阶段(12月5日-15日)。

  二、捐赠办法

  今年的“慈善一日捐”活动仍以捐款为主。倡议凡有捐赠能力的干部、职工,每人“捐赠一天的工资”。捐赠工作坚持自愿原则,鼓励多捐。各单位(部门)所捐款项交省总机关党委,集中汇总后全部交给省慈善总会(地址:南昌市丁公路52号三楼。捐赠热线:0791-86100873,联系人:吴鑫。开户名:江西省慈善总会接受捐赠基金;开户行:南昌市工行省府院支行;账号:1502206509024926455)。

  各单位务必在11月23日前将个人捐款名单及个人捐款金额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省总机关党委,以便汇总上交省慈善总会,届时省慈善总会将通过寄送纪念明信片形式向捐赠个人反馈捐赠信息,以致感谢。省总机关党委邮箱:71024359@qq.com。

  三、其他要求

  今年“慈善一日捐”所募集的善款,集中用于两个方面:一部分用于困难党员、职工的生活救助,其余全部用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各捐款单位的困难党员和职工,以及本单位扶贫点的困难群众可酌情给予优先救助。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捐赠活动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捐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捐赠。各单位(部门)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捐赠活动,使捐赠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届时将接收的捐款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江西省总工会机关委员会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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