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慈善组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慈善捐赠行为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8-10 09:11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慈善组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慈善捐赠行为的通知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慈善组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慈善捐赠行为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民政局,省红十字会,省级各慈善组织:

  根据全国民政系统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民政部《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民电〔2020〕17号)和我省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慈善组织捐赠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力

  公信力关乎慈善组织乃至整个慈善事业的发展。当前有关慈善领域出现的负面舆论对于慈善事业的发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法指导督促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以下统称慈善组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抗击疫情的慈善捐赠中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财务制度、项目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树立慈善组织的良好社会形象,努力打造阳光慈善、廉洁慈善、法制慈善。

  二、进一步规范公开募捐程序,维护良好募捐秩序

  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法做好公开募捐活动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慈善组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募捐活动。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摊派或变相摊派。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

  三、进一步严格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畅通款物拨付渠道

  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规范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做到专人负责、专帐管理、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要指导督促慈善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节奏,建立快速便捷的分配通道,按照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与疫情防控定点诊疗医院等接收单位有效对接,做到“快进快出、物走账清",防止捐赠款物积压,尽力做到定向物资捐赠,虚拟入库,零库存。慈善组织要指导接受捐赠资金、物资的单位建立规范的使用制度和台帐。

  四、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捐赠工作透明度

  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做好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和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定期公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的公开捐赠活动,要按照社会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情况,特别是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的接收分配明细。疫情防控期间,各慈善组织的相关信息必须及时主动在“慈善中国"信息平台和本组织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确保捐赠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障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各慈善组织信息发布必须至少2天一次。

  各地民政部门要做好当地慈善组织接受和使用捐赠款物的数据汇总和信息报送工作,督促慈善组织多种方式回应社会关切,也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慈善组织募捐、捐赠相关信息。

  经省厅与省红十字会沟通,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数据由省红十字会统一汇总,各地民政部门无需统计当地红十字会数据。省内慈善组织的捐赠数据要剔除上交当地指挥部数据,其他慈善组织系统内捐赠,由第一家接受社会捐赠的单位填报。避免数据重复统计。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各地民政部门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通过审核捐赠协议等方式,防止捐赠人以定向捐赠的名义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慈善组织要对受赠的医用物资等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来源合法、符合标准、安全有效、投放精准。

  各地民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加大对违法违规管理使用捐赠款物的查处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查处假借募捐名义从事诈骗活动等违法行为。疫情结束后,要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对捐赠款物的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审计,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地民政部门以市(州)为单位、省级慈善组织指定专人认真准确填报相关统计表,每日16时前将盖章统计表传真至省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直至疫情结束。对于不能及时上报数据的,省厅将适时通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及时报省厅。

  数据统计联系人:蒙小莺155931015620931-8790336(传真)

  慈善组织执法联系人:姚祖重189198610230931-8790229

  附件:

  1.甘肃省慈善组织疫情防控捐赠资金收支统计表(日报)(略)

  2.甘肃省慈善组织疫情防控捐赠物资收支统计表(日报)(略)

  3.甘肃省慈善组织疫情防控捐赠物资收支补充汇总表(日报)(略)

甘肃省民政厅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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