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深圳市施惠零铅工程慈善基金会出具的《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作为深圳市人才引进社会服务积分依据的公告

发布于: 2022-08-10 09:27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深圳市施惠零铅工程慈善基金会出具的《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作为深圳市人才引进社会服务积分依据的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深圳市施惠零铅工程慈善基金会出具的《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作为深圳市人才引进社会服务积分依据的公告


  从2013年8月5日起,深圳市施惠零铅工程慈善基金会出具的《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不再作为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社会服务积分依据。人才引进申请人如提供深圳市施惠零铅工程慈善基金会出具的《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不能获得相应积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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