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开封市“慈善日”日期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8-12 08:57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开封市“慈善日”日期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开封市“慈善日”日期的通知
(汴政办[2016]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开封市《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汴政〔2015〕38号)文件规定每年的5月18日为开封市“慈善日”。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为和国家“慈善日”保持一致,特将开封市“慈善日”日期由每年的5月18日调整为9月5日。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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