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乡市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8-12 09:05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乡市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乡市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新政办[2017]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慈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一协调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指导、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新乡市慈善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慈善事业发展工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16〕59号)开展工作,研究拟定我市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协调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马义中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王洪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郜建军 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杨东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祁新明 市文明办主任
  张平市 发改委副主任
  苏绍彬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文清 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跃江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海涛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李 杰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文艺 市人社局副局长
  周联云 市住建委副主任
  李前民 市卫计委副主任
  脱新伟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副局长
  孙继青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永纯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李雁玲 市文广新局副调研员
  朱慧星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叶胜新 新乡海关副关长江洲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成星 新乡银监分局副局长
  王琴鸣 市总工会女工委主任
  李瑞南 团市委副书记
  李 晶 市妇联副主席
  李翠英 市工商联副主席
  毛克勤 市残联副理事长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有关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李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慈善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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