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的意见

发布于: 2022-08-12 10:44

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的意见




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的意见


苏政民[2008]165号

各市、区民政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区慈善总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发挥慈善事业在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根据《苏州市慈善总会2008年度“情暖苏州"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经研究,现提出2008年度慈善助学活动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和谐苏州建设为要求,以推进苏州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进一步打造苏州慈善的黄金品牌,帮助全市低保、低保边缘等贫困家庭子女继续学习深造。

  二、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从即日起至8月30日结束。

  三、资助条件及活动内容

  (一)资助范围

  具有本地户籍的今年考入高中(含中专、职高)、大学(含大专)的新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一次性慈善助学:

  1、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2、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有条件的可扩大至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其他困难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高中(含中专、职高)新生每人2000元;大学(含大专)新生每人3000元。

  (三)资助名额

  总资助人数共约1300名,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四)名额的分配及资金配套

  张家港、常熟、吴江市各125名,昆山、太仓市和吴中、相城区各100名,共资助775名,按照高中、大学新生各50%的名额比例由市慈善总会全额下拨经费。上述7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慈善助学活动,扩大慈善影响,提高慈善救助绩效。

  平江、沧浪、金阊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共资助约525名。持低保、低保边缘、特困职工证的家庭子女的资助经费,由市慈善总会按实全额落实。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困难家庭子女,名额控制在各区资助总额的25%以内,资助经费由市慈善总会与上述5区按7.5:2.5比例落实经费,上述5区负责调查、核实资助对象,负责对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资助新生的审批工作,并报市慈善总会备案。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将会同姑苏晚报、市教育局、团市委、力康皮肤药业有限公司、路之遥科技有限公司等统一组织慈善助学活动,上述5区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有关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

  即日起至7月中旬,开展贫困学生调查摸底,填写受助学生汇总统计表(见附件),于7月底前将电子表格报至市慈善总会(电子邮箱:szcszh@263.net)。其中,平江、沧浪、金阊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各推荐4~5名2004年度接受市慈善总会、社会组织或爱心人士资助的高中、大学贫困学生,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二)宣传报道阶段

  7月下旬,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姑苏晚报等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市慈善总会公布介绍此次慈善助学活动的宗旨、目的和活动安排。媒体将连续对本次活动作追踪报道,进一步宣传慈善理念,加强感恩教育,加大社会参与。

  (三)组织实施阶段

  8月上旬,各市、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活动,帮助受助学生培育自强自立、勇于拼搏、互助互爱的社会责任感。

  8月中旬,各市、区慈善总会将资助款发放至困难学生手中。平江、沧浪、金阊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的慈善助学款的发放,由市慈善总会统一组织发放仪式,5城区受助学生现场接受资助款,其它各市、区慈善总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助学款的发放。

  五、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扶贫帮困慈善助学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落实民生的重要举措。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对开展此项活动的方法、措施、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二要严密组织。慈善助学活动覆盖面广、关注度高、工作量大,涉及困难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严密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本着“认真、细致、公平、公开、公正"的工作要求,部署好本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助学活动有条不紊。

  三要加强宣传。开展慈善助学活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是一项暖人心、得民心的实事。各市、区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发动社会各界人士资助贫困学生,认真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四要搞好总结。各地、各单位在活动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并上报市慈善总会。

  附:1.苏州三城区及园区、新区08年慈善助学受助学生统计汇总表(大学)(略)

  2.苏州三城区及园区、新区08年慈善助学受助学生统计汇总表(高中)(略)

苏州市民政局

苏州市慈善总会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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