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机运输合同
包机运输合同
甲方(包机方):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承运方):
住所地: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包机事宜,与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机型
型号: 、座位数: 、载量: 。
- 包机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航程路线
- 费用及支付方式
包机费用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至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对应人数选择机型,不得要求乙方超载;
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支付运费;
3、甲方应按照航空运输要求,严禁夹带违禁物品登机;
4、甲方人员登机后,应听从机长及乘务员指挥。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运费;
2、包机未达到荷载量时,乙方可不经甲方同意进行利用,甲方不得利用空余载量运输他人货物;
3、甲方在运输前取消包机的,乙方有权收取违约金。
4、乙方应保证其包机的干净、整洁,包机符合运输情况。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包机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