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制作合同
印刷品制作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印刷品制作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 印刷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含税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增值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额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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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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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价款(含税)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其中:不含增值税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人民币XX元,大写: 元整。
1.1单价约定
1.1.1单价组成:版式设计费用、材料费、加工费、运杂费、服务费、保险费、保管费、管理费、利润、利息、税金以及所有明示和暗示费用。
1.1.2增值税税率调整
履约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
1.2数量约定
本合同第1条“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执行,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 技术要求及质量保证
2.1技术要求
2.1.1印刷品版式设计由 乙方 完成,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付印前,版式必须经过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甲方的确认不减轻和(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2.1.2严格按国家颁发的规范、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印制,具体为: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到国家颁布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2质量保证与质量监督
2.2.1乙方应保证所印刷产品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2.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无条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2.3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2.2.4甲方在加工过程中有权派人到乙方现场对乙方的原材料、加工工艺、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2.2.5甲方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本合同2.1条款的的行为,甲方发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检验并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质量保证等各种责任。
- 材料及装订要求
3.1用于加工的所有原材料供由乙方自购,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2印刷品纸张规格及材质要求:
(1)封面(底): ;
(2)宣传彩页: 。
3.3装订要求
。
3.4其他要求: (如是否烫金等) 。
- 运输方式、包装方式、防护要求
4.1 运输方式: 。
4.2包装方式: 。
4.3防护要求: 。
-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5.1交货时间: 。
5.2交货地点: 。
5.3交货方式: 。
- 计量
本合同采用点件计量。
- 联络
7.1双方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地址及工作内容
7.1.1甲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乙方联系、沟通协调、甲供材料(如有)供应计划的签发、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乙方异议的处理等。
7.1.2乙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甲方联系、沟通协调、甲供材料(如有)供应计划的接收、组织材料加工事宜、组织成品的发运、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甲方异议的处理等。
7.2如有变更,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确认。
7.3通知、函件等送达的约定
7.3.1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函件等,均按照本协议第7.1.2条所列明的联系方式,以邮递、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乙方(可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送)。
7.3.2甲方通过邮递方式发送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日,无论邮件是否签收、拒收、代收或退回;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相关系统之日即视为送达日;甲方通过专人送达的,以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如拒收则以送达专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
7.3.3对于双方发生的任何纠纷,乙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乙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争议解决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乙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争议解决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7.3.4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 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8.1验收方式:由甲方组织人员在 进行验收。
8.1.1单据验收: 乙方必须提供的单据有送货单、产品合格证等
8.1.2质量验收:检查成品的外观、质量合格。收货不代表甲方认同乙方成品质量合格。
8.1.3数量验收:参见本合同第6条。
8.1.4甲方指定验收人姓名: ,电话: 。
8.2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对乙方提供成品单据有异议时,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接到甲方异议后,在 天内协商解决;
(2)甲方对乙方提供成品数量有异议时,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接到甲方异议后,在 天内到甲方现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甲方对乙方提供成品质量有异议时,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接到甲方异议后,在 天内到甲方现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 结算与支付
9.1结算
9.1.1结算:乙方在交付成品并经甲方验收后,与甲方办理结算单。
9.1.2结算单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并经过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结算单中需要注明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的预付款(如有)、违约金(如有)、留置的质保金等相关约定金额。
9.2支付
9.2.1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按以下 方式进行支付。
(1)使用现款支付;
(2)其他支付方式: ;
(3)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组成): 。
9.2.2乙方收款账户
收款人:
账号:
开户行:
9.2.3 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
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甲方后 天,甲方支付合同结算价款 %的货款(扣留质保金,如有)。
- 发票
10.1 甲乙双方税务信息
项目 |
甲方 |
乙方 |
全称 |
(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
(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
纳税人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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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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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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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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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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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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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甲乙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
10.2在双方办理完结算单后,乙方根据本期结算单在 个工作日内开具并送达真实、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给甲方入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0.3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毁损,乙方应协助办理进项税发票认证抵扣相关事宜。
-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1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印刷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
(2)需要甲方提供的其它工作便利: 。
(3)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11.1.2负责成果的验收工作。
11.1.3配合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11.1.4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11.1.5享有对乙方工作的检查、督办权。甲方对乙方履约过程中任何的检查、督办不减轻和(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任何的责任。
11.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2.1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印刷品制作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时向甲方交付成果。
11.2.2乙方负责进行版式设计工作。乙方在开展本合同项下的印刷工作前XX天,应事先将版型、内容等报甲方确认。
11.2.3甲方提出异议时,积极配合处理。
11.2.4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技术支持、信息支持。
11.2.5为履行本合同而投入的人员、材料、设备、工具等购买财产保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费用和责任。
11.2.6及时联系甲方办理结算。
- 违约责任
12.1甲方违约责任
12.1.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乙方给予2个月免息宽限期。如甲方仍未付款,自宽限期到期后甲方应按应付款额和延期时间(天)以及央行发布的6个月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但利息最高不超过应付款额的5%。
12.1.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成果的,乙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
12.2乙方违约责任
12.2.1乙方延期完成的,应赔偿因延期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每延误一日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排除经双方协商和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顺延);
12.2.2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2.2.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2.2.4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应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2.2.5如乙方违约,甲方保留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力。乙方应赔偿因违约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违约金与经济损失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和(或)甲方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 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诸如战争、骚乱、戒严、暴动、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瘟疫等。
13.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13.3不可抗力后果承担
13.3.1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由甲方或乙方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2)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3.4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
13.5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 合同的变更、解除、转让
14.1合同的变更
14.1.1经合同双方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文件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变更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4.1.2结算单为合同文件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结算单中所载明内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本合同条款所列明内容为准。
14.2合同解除
14.2.1 对乙方下列任一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合格的成品,且在甲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如果甲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4.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付的材料、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材料、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2.3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本合同不可抗力条款规定办理。
14.2.4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和盖章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
14.3合同权利的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下所有权利(含债权)。
- 争议的解决
15.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向约定的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2在提起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 其他
16.1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文件、收货文件均需要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至供货完毕且费用结清、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失效。
16.3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6.4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16.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签字): 授权签约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