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工程施工协议书
用水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民法典和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临时用水工程
工程地点:
二、质量标准和工期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为 日历天。
三、合同价格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含税、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工程量详细数据见附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施工中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结束后现场的所有建筑垃圾要及时处理,做到工完场清。
2、乙方在施工中服从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按图纸和有关规范施工,对于不合格的地方坚决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甲方代表要切实履行好责任,不得无故向乙方人员索取报酬,帮助乙方协调好周边关系,在施工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因质量问题进行返工和停工,有权更换不负责的现场管理人员,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疑义。
4、乙方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施工。
五、工程量的确定和付款
1、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总工程款。
2、工程结束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人行道及绿化带恢复后后期因本工程施工造成的问题,由乙方承担。
3、甲方收到乙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
六、违约责任条款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执行,不能认定违反合同,后续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先和解;若和解不成,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