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团购协议书
商 品 房 团 购 协 议 书
甲方(买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卖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甲方对乙方开始建设的 项目房屋的优先认购权,在乙方建设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认购商品房达成如下认购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乙方所开发的____项目位于 ,甲方所认购的商品房,项目规划用地为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所购房屋位置、面积
1、具体见设计规划平面图和户型图。
2、总建筑面积及分户建筑面积以房管局测验中心测绘数据为准,具体每户的房屋位置、价款、面积误差处理、交房、违约责任等以甲方购房人员与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3、具体门牌号以房管局的排号为准,并在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确定。
4、甲方团购人员在签署本认购协议书后,办理产权证之前,不准对外转让所购房屋且不准更名,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的,须经乙方同意,否则私自转让无效。
第三条 商品房价格
1、甲方团购商品房高层均价 元/平方米,具体一房一价;车位 万 元/个;公寓不享受团购价,具体一房一价。上述商品房团购价格不包括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开户费用及暖气建设费。甲方应按乙方通知的时间、数额交纳相关费用,以便统一安装、调试,开通时间以各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通知时间为准。
2、甲方提供详细团购人员名单(含联系电话)并负责团购房分配工作,乙方据此与购房人员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四条 认购资格及认购金交付方式
1、甲方团购人员须为正式员工并符合政府规定的购房资格,才拥有本次团购资格,否则无效。
2、双方签订本团购协议后,甲方组织团购房高层每户交纳 万元意向金,交纳 万元车位意向金,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认购金可冲抵房款。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组织团购员工在 天内向乙方支付意向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甲方按照前述方式交纳意向金后和乙方在向甲方交付房屋前,按照下列方式付款:在乙方办理完预售许可证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一次性付清房款。
2、购房户与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按照以下方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2)首付部分余款银行按揭(3)首付部分余款公积金贷款
3、房屋交付时,一次性缴清车位剩余款项。
第六条 甲方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发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书面通知后,甲方应在乙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本认购书中规定的权利,乙方有权不予退还已经交纳的意向金,并有权将该房屋出售于他人而无需通知甲方。
2、乙方商品房办理完预售许可证后,通知甲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或一次性付款,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到指定地点交款或提供贷款所需必备材料,并承担由于按揭贷款所产生的各项费用。若甲方逾期 日不提供贷款资料,导致无法办理银行按揭及公积金贷款,乙方有权将其所购房屋收回另行出售,并不予退还已经交纳的意向金。若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滞纳金。
第七条 乙方义务及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上述签约期限内将甲方预定房屋另行出售,造成甲方无法购买所认购房屋,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所付意向金。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房屋不能按期交付,甲方有权退房或按照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处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 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第九条 团购房交房标准
乙方销售给甲方的房屋为毛坯房,由乙方按照说明文件和图纸设计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该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如下:
本建筑工程高层为砖混结构。
1、外墙: 。
2、内墙: 。
3、顶棚: 。
4、地面: 。
5、门窗: 。
6、厨房: 。
7、卫生间: 。
8、阳台: 。
9、其他
(1)水: 。
(2)电: 。
(3) 。
(4) 。
第十条 交房期限、方式
1、以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确定的交房期限为准,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过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甲方购房户使用。(交房日期暂定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2、交付时,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购房户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
3、但如遇下列特殊情况,乙方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2)政府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城市规划的变化;(3) ;(4) 。
4、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按照设计或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房屋确权
甲方购房人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证由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购房人缴纳。产权证具体办理时间在甲方购房人员与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
第十二条 双方联络方式及责任追究
甲乙双方之间的联络方式应按下列资料为准,若双方任何一方联系资料发生变更,则应至少提前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承担由其引起的全部相关责任。甲方联络人: 电话: 邮箱: ;乙方联络人: 电话: 邮箱: 。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解决方式
本协议为整体团购协议,主要规定甲乙双方有操作团购商品房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及约定事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按甲方购房人员与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认购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或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出现时协议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