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定向销售协议

发布于: 2022-12-06 10:50

项目定向销售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于【】签订。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本协议目的,甲方、乙方可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鉴于:

1.

2.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销售对象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安置对象为截至**年**月**日【**项目】对应安置片区内的尚未安置的安置居民。

第二条 销售标的

根据**建设项目(实物部分)套数不超过**套,面积不超过**平方米;**改造项目套数不超过**套,面积不超过**平方米;**项目套数不超过**套,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上述**建设项目、**改造项目,具体而言,系指**。

第三条 销售标准

双方进一步确认,根据**政府核定的销售标准,安置房屋单位销售标准如下(保留两位小数后四舍五入结果):

保障房项目安置房屋平均每平方米销售金额为【**】元。

第四条 销售款支付

1.乙方作为目标项目开发主体和销售方,应定向向安置对象交付目标项目房屋,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统筹将销售款作为安置房屋认购价款支付至乙方书面通知的银行账户。销售款支付计划表如下所示:

定向销售期间/安置期间

保障房面积

保障房套数

定向销售款支付金额

(平方米)

(套)

(万元)

 

 

 

 

 

 

 

 

 

 

 

 

 

 

 

 

 

 

 

 

 

 

 

 

 

 

 

 

 

 

 

 

 

 

 

 

 

 

 

 

 

 

 

 

 

 

 

 

合计

 

 

 

 

2.定向安置销售款应当定向用于向乙方支付目标项目购房款,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等双方面均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努力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后**个自然日内协商未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除发生争议的事项外,双方仍应当本着善意的原则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其他各项义务。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余用于备查,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温馨提示:定向销售协议的约束对象是专项的安置房对象,因此销售条款的设置更符合安置房的销售模式,网友参考时要契合实际状况,重点条款要设置的更清晰一些。

 

(本页无正文,为编号为【          】的《**建设项目定向销售协议》签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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