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占用协议

发布于: 2022-12-06 10:47

资金占用协议

甲方:

乙方:

经乙方提出借款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占用甲方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占用资金金额

占用资金金额:人民币    ,甲方可分期分批拨付。

第二条 占用资金期限

占用资金期限   年,自   起计算,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金。

第三条 资金占用率和计算方法

1、本协议项下的资金占用费率为:      /年。

2、占用资金自   起计息,资金占用费的计算公式为:

资金占用费=                        

第四条 占用资金用途

本协议下该项占用资金规定用于            

第五条  该项占用资金还款方式

1、本协议项下占用资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归还:

(1)一次性归还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

(2)自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每   (月/季/半年/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当月或该   (月/季/半年/年)末月的20日。结算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2、乙方所偿还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应在还款日期前将不少于应还金额的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用于归还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提前还款,乙方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

十五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

第六条 还款来源

乙方取得的以下资金优先用于偿还本协议项下占用资金: 

第七条 占用资金的展期

如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协议项下占用资金,需要办理占用资金展期时,应在占用资金到期前  个甲方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签订占用资金展期协议。如甲方不同意展期,乙方应按期归还占用资金,否则,甲方有权将该笔占用资金作为逾期占用资金处理。

第八条 乙方声明与保证

1、 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     (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依法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2、乙方依法及按照甲方的要求所提供的与本占用资金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有效、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占用资金有关的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及占用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了解。

2、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占用资金及支付占用期间的资金占用费。

3、在占用资金将受或已受损失时,甲方可依协议或依法采取使占用资金免受损失的措施。

(二) 甲方的义务

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协议约定取得全部占用资金。

2、有权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和用途使用全部占用资金。

(二) 乙方的义务

1、应依本协议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占用资金,应定期或随时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它文件,随每月财务报表向甲方报送占用资金使用情况。

2、应按时归还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将占用资金本金及资金占用费划转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应如实向甲方提供要求的资料,如实提供所有开户银行、账号及存贷资金余额情况,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其经营情况及占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及监督。甲方因乙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

4、在资金占用期间内,乙方出现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情形,应至少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落实占用资金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占用资金。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采用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协议项下的债务责任。

6、乙方转让、出租或以为本协议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重大部分的,应至少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7、如发生对本协议的债务履行有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诉讼、仲裁、刑事追究、行政处罚、停业、歇业、解散、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乙方应在前述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  日内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停止或终止发放本协议项下尚未提取的任何款项,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占用资金、应付资金占用费及其他费用,同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甲方要求乙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协议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的相应权益中直接扣款以抵偿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债务:

(1)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占用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所占用资金,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占用资金,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协议载明的、已经实际使用的资金占用费率水平上加收100%,计收资金占用费;

(2)乙方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获得甲方同意时,协议期满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计划归还占用资金及资金占用费的,甲方有权催收,并可对未归还的逾期占用资金自本协议规定的占用资金届满次日起按占用资金协议载明的资金占用费率水平上加收  %,计收资金占用费;

(3)乙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协议项下的占用资金本金、资金占用费;

(4)乙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5)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本占用资金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协议第七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6)乙方停止偿还其到期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债务;

3、对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逾期天数,按照本协议第10条第2款第(2)项约定的资金占用费率计收复利。

4、甲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评估拍卖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的连续性

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主合同债务人与任何自然人或法人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主合同债务人破产、无力偿还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而改变。

第十三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解除本协议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人,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但应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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