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筹协议书
认筹协议书
甲 方: 联系电话:
乙 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的选购方式达成一致并签署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自愿缴纳人民币 元( 圆整)作为诚意意向金办理“**”项目认筹协议一份。此认筹协议仅作为**开盘当天选购房源的顺序使用,不确定具体房源。诚意金在乙方与甲方成功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自动转为房源定金。若乙方在开盘当天未成功选购房源,可在开盘7个工作日后预约办理原值退还手续。
二、客户办理《**认筹协议书》于开盘当天成功选购**房源并于规定时间内签约,可享受如下优惠权: 元抵 元。该优惠以**首批房源开盘当天成功选定房源并于规定时间内签约为准,签约时直接冲抵总房款。
三、认筹协议书使用说明
- 此认筹顺序仅作为**开盘当天选房使用;
- 每位客户凭有效证件仅限办理1份认筹协议,每份认筹协议仅限购买一套房源,优惠不予叠加;
- 客户凭此认筹协议书参与**开盘活动,开盘当天按此认筹协议顺序号依次喊号进行选购;
- 公开选购当天在规定时间内喊号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购权;
- 乙方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如乙方有变更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联系上乙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五、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双方共同承认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如对协议内容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法院起诉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置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