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无固定期限 □为期 年 □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非全日制】的书面劳动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劳动合同解除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
双方均同意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结。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 )。该费用为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对价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未结算工资、带薪年休假折算工资、加班费、值班费、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罚金、津贴、社会保险费用等。与上述所有款项相关的所有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个人依法承担,由甲方在此款项中依法代扣代缴。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年月止。
四、甲乙双方在此确认: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乙方的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已结清。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已经完结,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乙方按照甲方《离职管理规定》的交接流程进行工作交接。如乙方交接不清,导致甲方损失,其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按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为乙方办理退工退档及社会保险减除手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办理上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此后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