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慈善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方案、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8-08 10:57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慈善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方案、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慈善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方案、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经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准,我国首个慈善专题博物馆“中华慈善博物馆”已在南通正式开工建设。建设“中华慈善博物馆”,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播和提升慈善理念,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做好“中华慈善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根据2012年《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支持“南通中华慈善博物馆”开展文物征集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2〕16号)有关要求,现将“中华慈善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方案、征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印发你们,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慈善藏品征集工作,大力支持“中华慈善博物馆”建设。

民政部办公厅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1

  “中华慈善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方案


  “中华慈善博物馆”是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民政部支持建立的反映中华慈善文化传统和中华慈善事业发展历程的史料展示场馆,通过收集展示一批具有史料价值和展示意义的珍贵资料,全面、系统地反映中华民族慈善文化传统的变迁和当代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历程。为丰富馆藏内容,拟向全国民政系统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藏品资料。具体征集工作方案如下:
  一、藏品征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要求,全面收集和整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历程中各个时期有价值的藏品资料,充分展示我国慈善事业所取得的伟大成绩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努力把“中华慈善博物馆”建设成为中华慈善文化的展示窗口、先进慈善理念的教育课堂、慈善名人名企的交流平台、公益慈善事业的活动阵地和慈善学术理论的研究基地。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藏品征集工作是传播慈善文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藏品征集工作的权威性。
  --社会参与。藏品征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活动,要动员公民、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确保藏品征集的全面性。
  --尊重史实。藏品征集是慈善事业发展领域的基础性工作,要在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开展工作,确保藏品征集的真实性。

  二、藏品征集的具体内容和主要方式
  (一)征集内容。
  根据“中华慈善博物馆”的筹建要求,主要征集反映古代、近现代和当代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以及海外华人华侨慈善活动的文字、图表、照片、影视、实物等藏品和资料。具体内容包括:
  1.记录、传播中华慈善思想的古籍、文献、报刊等;
  2.反映中外慈善思想交流、提供慈善援助的书籍、照片、影视资料和实物;
  3.古代官府褒奖善人善事的牌坊、勋章、奖章、证书、牌匾等以及各种劝善书、功过歌;
  4.历代较有影响的慈善组织、机构成立的文件、新闻报道、旧址照片以及开展慈善活动的文字、照片、票据、纪念物和影视资料等;
  5.记录历代重要慈善政策和制度、重要慈善事件、重大慈善活动(捐赠活动)的文献、照片、收据、统计图表、影视资料以及相关的文艺作品、实物等;
  6.记录各个时期著名慈善人物(理论家、活动家、工作者)生平和活动的照片、手迹、著述、遗物、对联、牌匾和传记等;
  7.现、当代对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获得的奖章、证书及相关实物,有关新闻报道、照片和影视资料等;
  8.其他可供展览的慈善文物、资料。
  (二)征集方式。
  藏品征集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
  1.文博单位保管的文物可以采取复制、借展等方式;
  2.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赠有关文物资料,并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书或视情予以必要的物质奖励;
  3.对散存于个人手中的特别重要的文物、资料,可以采取代保管、购买、复制等方式,购买和复制所需费用由“中华慈善博物馆”筹建办公室据实协商支付。

  三、藏品征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做好“中华慈善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民政部成立由***副部长担任组长、各省级民政部门分管慈善工作的副厅(局)长为成员的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藏品征集的具体工作。各地要以负责慈善工作的职能部门为主,制定实施方案,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同时要在省、市、区(县)之间建立起沟通网络和工作平台,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各地要大力支持藏品征集工作,要加强与“中华慈善博物馆”筹建办公室的联系协调,主动为藏品征集工作提供帮助。各地征集的藏品最后以省为单位统一向“中华慈善博物馆”筹建办公室报送,集中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二)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各地民政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把藏品征集的意义、内容、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中华慈善博物馆”藏品征集活动。要加强跟当地文物、档案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其支持,形成藏品征集和鉴选工作的合力。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地要在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依靠有关专家参与藏品的征集工作,以“中华慈善博物馆”筹建办公室为平台,建立与专家指导组的经常性沟通机制,对征集的所有藏品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藏品的真实性,并符合博物馆建设要求。
  “中华慈善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建立慈善藏品征集通报制度,及时总结交流征集工作的经验。

  四、联系方式
  (一)“中华慈善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刘炫宇 陶徐华
  联系电话:(010)58123164 58123267 58123713
  传 真:(010)58123164
  电子邮箱:zhcsbwg@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政编码:100721
  (二)“中华慈善博物馆”筹建办公室
  联 系 人: 丁丁 马海真 程伟
  办公电话:(0513)85158760 85158720
  手 机:18651086640(丁丁) 13773648704(马海真)15996642929(程伟)
  传 真:(0513)85158780
  电子邮箱:zhcsbwg@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23号
  邮政编码:226001
  附件2

  “中华慈善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 民政部副部长
  副组长:
  詹成付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
  段 勇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司长
  王雁宾 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司副司长
  侯学元 江苏省民政厅厅长
  赵闻斌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郭玉强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
  张 岳 民政部档案馆副馆长
  霍 军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
  程怀金 天津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云 河北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太平 山西省民政厅副厅长
  冯呼和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张克宇 辽宁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 轩 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国黎 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
  周静波 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
  钮学兴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
  罗卫红 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
  周 苏 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
  邱 玮 福建省民政厅副厅长
  饶剑明 江西省民政厅副厅长
  周云平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
  孟 超 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赵显富 湖北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劲夫 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桂光 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 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范高净 海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永武 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
  罗平恩 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
  甄燕驰 贵州省民政厅副厅长
  胥廷义 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杨国义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王振虎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
  徐亚荣 甘肃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长明 青海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金宝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副巡视员
  陈德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崔 铭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
  郭玉强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
  副主任:
  陈鲁南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慈善和社会捐助处处长
  朱龙英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金 元 江苏省南通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陈 坚 江苏省南通市民政局副局长
  程立岩 北京市民政局慈善工作处处长
  赵 伟 天津市民政局福利处处长
  申义辉 河北省民政厅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
  崔鸿飞 山西省民政厅福利处副处长
  邢 岗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吴 斌 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
  陈宝东 吉林省慈善总会秘书长
  张 智 黑龙江省民政厅捐赠中心主任
  马继东 上海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促进处副处长
  孙才洋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
  陈小德 浙江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高光权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滕 容 福建省民政厅福利慈善处处长
  熊 铭 江西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杨同书 山东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
  李经宇 河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调研员
  彭文洁 湖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陈本文 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周惠明 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处处长
  黄奋劲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
  丁 圣 海南省民政厅福利处处长
  肖 丹 重庆市民政局福利处副处长
  龙 梅 四川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许家豪 贵州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廖崇禧 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
  李健宁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
  任晓海 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
  王 昉 甘肃省民政厅福利处副处长
  张作森 青海省民政厅福利处处长
  曹 虎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黄河善谷办公室主任
  林 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刘新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福利处处长
  附件3

  “中华慈善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顾 问:
  *** 民政部副部长
  许津荣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组 长:
  詹成付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
  张国华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
  郭玉强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
  钮学兴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
  赵闻斌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秋光 湖南师范大学教授
  成 员:
  王卫平 苏州大学教授
  张 文 西南大学教授
  蔡勤禹 中国海洋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王文涛 河北师范大学教授
  李玉林 《慈善》杂志主编
  林世田 国家图书馆古籍馆副馆长、研究员
  杨 斌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利用部主任
  陈鲁南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慈善和社会捐助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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