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秀区扎实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事业品牌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0 09:22

万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秀区扎实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事业品牌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秀区扎实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事业品牌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政办发[2020]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万秀区扎实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事业品牌化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3日

  万秀区扎实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事业品牌化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桂民规〔201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民规〔2019〕8号)、《2020年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桂民发〔2020〕1号)、《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秀区云家庭服务中心提质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万政办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我区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事业品牌化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现行概况

  我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6.5万人,城镇特困救助供养老人521人,城乡低保对象6275人,社会散居孤儿23人,农村留守儿童435人,困境儿童937人,重度残疾人246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729人。

  二、总体目标

  依托我区云家庭服务特色品牌,由万秀区云家庭服务中心作为项目运作主体,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搭建出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服务平台,统筹做好我区今后的慈善事业、社会服务事业、养老服务事业融合发展“一盘棋",培育出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服务体系,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形成“六社联动"机制,在慈善事业、社会工作事业和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中发挥出最大效能,进一步探索形成我区的特色品牌。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以民为本。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三)坚持创新开放。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提升政府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我区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事业品牌化发展。

  (五)坚持部门协同。加强各层级、各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监督评估事项。

  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标准和职能

  建设在街道一级的社会工作服务站,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引入专业的社会工作组织(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7年度检查合格),同时发展社会工作志愿者,直接面向群众服务。

  (一)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万秀区xx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二)硬件设施。社会工作服务站要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单独的办公用房,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有条件的街道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活动室等场所。

  (三)制度建设。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四)人员配备。驻站社工要求在25-45周岁之间,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本地户籍人员优先,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如无取得社工职业资格或非社会工作专业的,2年内应当取得社工职业资格。项目承接机构根据购买服务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

  (五)社会工作服务站的职能。各部门、各镇(街道)以项目形式向项目承接机构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签订服务协议后,项目承接机构派出社工驻站开展工作,各部门、各镇(街道)就项目业务对驻站社工进行业务培训。社会工作服务站对驻站社工进行管理,包括人员、财务、场地使用、文书档案、工作数据等。同时结合本镇(街道)的特点和需求,整合部门、社会组织内部及外部的资源,开展有特色的专业服务。

  五、社会工作服务范围

  (一)社会养老领域服务

  1.对辖区养老机构内的老年人以及留守老人;享受高龄生活补贴老年人;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等对象进行分类排查、收集登记相关信息,建立个人档案(一人一档),并录入万秀区云家庭大数据信息平台,为其提供综合性服务。

  2.开展留守老人、居家老人巡访活动,包括进行身心健康情况评估监测,提供健康、救助、精神关爱、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权益保障等,协助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日间照料、家务助理、老人短暂住院服务、个别辅导服务、热线电话服务、退休人士服务、临终关怀等相关社工服务。

  3.养老信息化服务、适老化改造及智慧平台建设服务。

  (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

  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的家庭随访并进行分类排查、收集登记相关信息,建立个人档案(一人一档),录入万秀区云家庭大数据信息平台,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以及其他救助保护、社会关爱等社工服务,健全关爱保护网络,落实兜底保障帮扶救助,助力脱贫攻坚。

  (三)社会救助领域服务

  对新增救助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建档(一人一档)、民主评议、定期核查,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入户调差、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扶残助残领域服务

  为残疾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医疗救护、就业帮扶、精神慰藉等改善残疾人身体、生产和生活条件、帮助融入社会生活的专业服务。

  (五)救助扶贫领域服务

  针对贫困区域环境、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帮扶等服务项目;针对贫困农户致贫原因,提供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六)社会公益领域服务

  包括社区服务、志愿服务、公共福利、社会援助等公益领域服务。

  (七)社会公共领域服务

  包括社会救助、城镇人口解困、犯罪预防、矫治帮教、流浪人员及弃婴救助前期服务等公共领域服务。

  (八)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除以上服务内容外,属社会工作服务范畴内的其他服务。

  六、经费保障

  (一)列为2020年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项目的,由民政部门统筹上级资金解决。

  (二)其他服务范围或领域的购买服务资金由有关部门统筹解决。

  七、职责分工

  (一)为社会工作服务站机构设立许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登记,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制定社会工作服务站规章制度,按规范、标准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对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和驻站社工配备方案进行备案管理,对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开展培训、督导、监测、评估。社会组织承接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社会工作服务站提供人才服务,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

  (二)人才培养。开展业务培训班,引进专业技术督导师,管理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坚持本土化的理念,公开招募社工、准社工,本地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考虑,以中青年为主,鼓励本地社工参加职业考试,成为正式社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三)加强对承接机构的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监督指导承接机构按标准配备驻站社工并报民政部门备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纪委监委、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及督导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业务主管部门与社会组织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督促承接机构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加强人事档案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

  (四)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助力乡村振兴。部门联动、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系统购买社会服务机制。打造街道一级社会工作服务站平台,加快社区规范化建设,社会公共安全治理、提升人民幸福生活指数,强化公共服务设施,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社保等方面得到进一步保障,形成具备万秀特色的“六社联动"机制,形成协商融合互动式工具型的基层社会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扶贫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建设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分享
  •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