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0 09:44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桂民函[2020]515号

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和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的对象

  (一)年报对象:2019年12月31日前在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要求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

  (二)年检对象:2019年12月31日前在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登记但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二、报送年报年检材料的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7月20日。

  三、年报年检的方法

  年报年检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填报年报年检材料

  2020年,各慈善组织(基金会)统一使用广西慈善组织年报系统填报年报年检材料。登陆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年报入口"专栏,用本慈善组织(基金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注册用户名、密码后,完整填写《2019年度工作报告》,由登记管理机关对各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年报年检材料进行网上预审,并在年报信息平台反馈预审情况。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及时登录年报系统查询年报年检预审情况,对预审提出的问题及时更正或作书面说明或补充佐证材料。

  (二)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网上预审通过后,各慈善组织(基金会)要及时将《2019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经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字并加盖慈善组织(基金会)公章后,将《2019年度工作报告》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三)报送年报年检材料

  1.已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将监事、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页面及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盖章的页面扫描,并将慈善组织(基金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经自治区民政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将《2019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整套年报材料于2020年7月20日前送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电话:0771-2441757。

  2.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全区性基金会,在网上预审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加盖公章后,须在2020年7月20日前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提交年检纸质材料,疫情期间,请各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尽量通过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明显处注明“基金会年检材料",年检办结且疫情结束后,再通知基金会领取登记证书副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43~46号窗。提交材料如下:

  (1)《2019年度工作报告》(一式一份);

  (2)《基金会登记证书》(副本)

  (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

  (4)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四)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和年检结论

  全部年报年检工作完成后,年报由慈善组织在年报系统点击确认公布后自动发布到广西社会组织网,年检结论由自治区民政厅通过广西社会组织网站等渠道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其他事项

  (一)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及时向民政厅采购的会计师事务所递交审计材料。自治区民政厅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会计师事务对全区性慈善组织全区基金会进行财务审计,具体审计内容、审计单位、审计时间和工作要求请近期关注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通知公告"栏有关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届时由会计师事务所通知各全区性慈善组织、全区基金会递交相关审计需要的材料,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

  (二)各慈善组织(基金会)要落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年报年检工作,在年报年检期间,及时注意关注广西社会组织网的通知公告栏或广西慈善组织年报工作交流群上发布的有关年检的最新通知内容和要求。

  (三)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必须如实填写《2019年度工作报告》,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发现报告材料不实,将视情节依法处理。

  (四)各慈善组织(基金会)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不参加财务审计、不参加年检的,民政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慈善组织的年报,登记管理机关不出具结论。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年检认定标准参照民政部2019年度检查有关通知要求,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六)未认定为慈善组织,在自治区民政厅登记的基金会现场年检地点及联系电话: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厅窗口,联系电话:0771-5595524、0771-5595592、0771-5503701。

  (七)因2020年首次启用广西慈善组织年报系统,如有填报技术问题,可通过下列途径详细咨询:

  年报技术企业服务QQ:4000628100

  广西慈善组织年报工作交流群QQ号:644968670(咨询年报年检问题)

  广西慈善组织交流群QQ号:116054954(供各慈善组织交流日常业务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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