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完善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的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于: 2022-08-08 14:55

民政部关于完善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的建议答复的函




民政部关于完善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的建议答复的函


民函[2020]781号

符宇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的建议"收悉,您关于加速提升慈善事业、加强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对接和匹配、共建共享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民政部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经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慈善管理相关机构

  2016年慈善法颁布施行以来,作为主管全国慈善工作的政府部门,民政部高度重视慈善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采取切实举措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目前,我国慈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慈善事业组织体系初具规模,慈善事业服务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与此同时,由于民政部门监管力量较为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和执法的效率。下一步,民政部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手段提升民政系统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管水平;强化慈善领域的公开透明,加强慈善组织、互联网平台的行业自律,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对于您提出的在人大设立慈善管理委员会、增补慈善相关管理条例等具体建议,民政部将结合工作实际向有关部门积极反映。

  二、关于建立高效的慈善事业管理体制支持保障机制

  民政部高度重视慈善组织监管和培育工作。慈善法施行以来,民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慈善法配套政策,涉及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管理、年度工作报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与发展改革委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了慈善捐赠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积极推动将慈善事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曝光机制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慈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下一步,民政部将在工作中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慈善事业较为落后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更好发挥慈善行业组织的平台作用。

  三、关于建立国家慈善大数据监管平台

  公开透明是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慈善法对慈善信息公开作出了专章规定,民政部2018年出台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目的和原则、内容和渠道以及相应的监管措施。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的同时,民政部开发了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指定了20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为慈善组织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慈善活动提供了更加权威和便捷的渠道。对于您提出的建立国家慈善大数据监管平台的建议,民政部将抓紧研究,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慈善领域的应用,健全监管体系、丰富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率,回应公众关切。

  四、关于充分动员民间力量

  多年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力激发了社会公众参与支持慈善事业的热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广大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和慈善组织等慈善力量积极行动、多方动员、踊跃捐赠,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鼓励社会捐赠,财政部、税务总局在今年2月6号发布了《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大大高于常态下对公益性捐赠12%和30%的税前扣除比例。在精神激励和宣传表彰方面,慈善法将每年的9月5日确定为“中华慈善日",民政部发布了“中华慈善日"标志,每年组织开展全国“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连续组织开展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对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创新应急状态下的慈善力量动员机制,引导慈善会、红十字会等枢纽型组织增强开放意识,与其他慈善组织、互联网平台、现代物流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强合作。此外,民政部将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中华慈善奖"、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等载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民政部

202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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