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六个“中华慈善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0 11:18

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六个“中华慈善日”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六个“中华慈善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管理局、伊滨区社会事务局,市慈善总会:

  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在帮扶弱势群体、减少贫富差距、服务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21年9月5日是我国第六个“中华慈善日”,主题是“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中华慈善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华慈善日”活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之年。今年以来,我市先后经历了防汛救灾和疫情防控的严峻考验,广大爱心企业、慈善组织、志愿者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慈善力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倾情奉献、共克时艰,为全市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提供了有力支持。各县区要紧紧围绕主题,在9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特别是“中华慈善日”当天,按照国家和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通过政府搭建平台、社会积极参与的方式,举办形式新颖多样、富有地方特色、便于群众参与的慈善活动,持续掀起宣传热潮,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进一步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县区要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座谈会、举办辅导讲座、与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联学、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部署,深入宣传慈善事业对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意义。

  (二)积极动员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各县区要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引导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灵活采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综述综评、图表解读、典型剖析、人物访谈等方式,直观生动地展现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及当地慈善事业发展成就,全面总结梳理和宣传褒扬慈善力量参与防汛救灾、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成功模式和特色项目,激发更多爱心力量学习先进、投身乡村振兴、助力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的热情。适当组织参与全国第九届慈展会参展、参会和观摩等有关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创新发展。

  (三)大力开展慈善法宣传普及活动。各县区要结合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河南省贯彻〈慈善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工作,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慈善法,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解读等形式,推动慈善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向社会各界解读慈善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重点加强对依法开展慈善募捐、鼓励开展志愿服务等的宣传,充分展示慈善事业在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提升社会公众的慈善意识,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二、创新形式,提升“中华慈善日”宣传效果

  (一)综合运用多种媒体和渠道。各县区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手段,有机整合“线上+线下”宣传渠道,主动联系沟通宣传、新闻广电、网信等有关部门和当地新闻单位,通过在报刊杂志开辟专栏、专版,依托互联网信息平台推出一批形式新颖、易于传播的慈善新媒体作品,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可以通过开展知识问答竞赛,投放楼宇广告,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板等线下手段,让慈善宣传活动深入基层、走近群众。

  (二)大力宣传推广“中华慈善日”标志。为增强社会各界对“中华慈善日”和慈善事业的认知度,2019年民政部发布了“中华慈善日”标志,制定了“中华慈善日”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各县区要大力推广该标志,广泛调动各慈善组织、慈善参与者等主体使用该标志,激发社会各界对标志的理解与认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围绕“中华慈善日”标志开发周边产品,在开展宣传活动时分发。各县区要维护标志统一形象,积极引导各使用主体和社会各界遵守相关规范。

  (三)配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做好宣传。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将在“中华慈善日”活动期间,开展以慈善为主题的媒体专项宣传活动,通过电视短片、广播、新媒体等形式,对全国各地的慈善活动进行集中报道。各县区要精心组织活动,择优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提前报送选题、及时报送资料,方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进行采访和宣传报道。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谋划部署。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中华慈善日”期间宣传工作,将其作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普及慈善法、培育公众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参与度、引导慈善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灾后重建等工作的重要抓手,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专题宣传工作方案。

  (二)注重联动,发挥整体效应。各县区要注重工作统筹,联动系统上下,形成相互呼应、全面响应的强大宣传声势。注重工作衔接,将“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与慈善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灾后重建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展示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的工作成效,增进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对民政工作的认同。注重不同媒体互动,加强社交平台和新闻传播平台有效对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报道深度融合。

  (三)防范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各县区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制定切实有效的疫情防控方案,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社会反响,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和宣传内容、方式。各县区要做好信息发布、解释澄清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发生重大舆情要及时上报。

  各县区要于9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市民政局联系人: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杜永齐 孙明皓

  联系电话:63917087邮 箱:f63917087@126.com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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