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推荐黑龙江省慈善事业促进领域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0 14:25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推荐黑龙江省慈善事业促进领域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推荐黑龙江省慈善事业促进领域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市(地)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切实推动新时代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力推动我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省民政厅决定在省内外遴选公益慈善领域专家人才,组建黑龙江省慈善事业促进领域专家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专家人选可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全国性慈善组织、全省性慈善组织中推选。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公益慈善事业,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实践经验,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在公益慈善领域及相关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3.不存在曾经或正在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情况,或存在其他重大负面舆情的情况。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邀专家除外)。

  5.具有5年以上从事慈善领域行政管理、法律、财务、税务、慈善信托、志愿服务、慈善项目管理和筹资、慈善项目开发设计与执行、慈善文化传播等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熟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专家职责

  (一)接受省民政厅的统一管理。

  (二)参与制定和完善黑龙江省慈善地方立法、慈善事业促进政策法规创制、慈善行业标准制定等工作;

  (三)参与省级慈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评审、重大慈善项目论证评估等工作;

  (四)参与制定和规范黑龙江省慈善领域创建示范活动评估及验收等相关工作;

  (五)对黑龙江省慈善事业促进发展提供专家咨询和决策建议等。

  (六)按要求参加有关慈善领域讨论交流会议和项目评估会议等。

  四、推荐方式

  推荐方式采用集中推荐和日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集中推荐为主,日常推荐为辅。各市(地)民政局、各有关单位可根据推荐条件进行推荐。

  (一)集中推荐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2日。

  (二)日常推荐在集中推荐截止后,如有需补充推荐的专家请与省民政厅联系,按有关要求入库。

  (三)省民政厅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和遴选,最终确定人选入库。

  五、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入库。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全面,确保人选质量。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对违反承诺的专家,将终止其专家资格,解聘调整出库。对调整出库的专家不再聘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每个推荐单位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人。

  4.申报人选需填写《黑龙江省慈善事业促进领域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黑龙江省慈善事业促进领域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等复印件,纸质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如盖所在单位公章,于2022年6月2日前报送至(寄送至)黑龙江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15704510021,邮箱:wjlsppp@126.com,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3楼319室,邮编:150001。

  附件:

  1.黑龙江省慈善事业促进领域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黑龙江省慈善事业促进领域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1-2.rar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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