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2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1 11:13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2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2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支部)、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2]88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吉直党发[2012]48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赠范围: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在职人员。

  二、捐赠标准:按照“吉政办明电[2012]88号”文件和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吉直党发[2012]48号”通知要求,提倡符合捐赠条件的个人捐赠2天的经济收入,捐赠参考标准为:实际月收入总额÷22×2。结合我厅实际,捐赠标准为:正厅级干部400元;副厅级干部350元;正处级干部300元;副处级干部250元;正科级干部200元;副科级及以下干部150元;工勤人员100元;其他人员50元。直属单位可参照厅机关标准捐赠。

  三、捐赠时间:2011年9月26日--9月27日。

  四、接收地点:厅机关党委(省政府主楼B107房间)。

  五、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各处室(支部)、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捐款活动。在上交捐款同时,请将《省工信厅 “双日捐”情况统计汇总表》电子版一同上报。
  附件:省工信厅“双日捐”情况统计汇总表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省工信厅“双日捐”情况统计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单 位

金额(元)

备 注

 

 

 

 

 

 

 

 

 

 

 

 

 

 

 

 

 

 

 

 

 

 

 

 

 

 

 

 

 

 

 

 

 

 

 

 

 

 

 

 

 

 

 

 

 

 

 

 

 

 

 

 

 

 

 

 

 

 

 

 

 

 

 

 

 

 

 

 

 

 

 

 

 

 

 

 

 

 

 

 

 

 

 

 

 


  填表人:     电话:    领导签字:

 

 

分享
  •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