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准予苏州乐助慈善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
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准予苏州乐助慈善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
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准予苏州乐助慈善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
苏政民管[2016]15号
苏州乐助慈善基金会筹备组:
你们关于设立“苏州乐助慈善基金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事项符合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设立条件,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苏州乐助慈善基金会"设立登记。
“苏州乐助慈善基金会"设立后,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为促进苏州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基金会的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苏州市民政局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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