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宗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1 16:15

江西省民宗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民宗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宗局:

  从2012年起,我省已连续两年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有力提升了宗教公益慈善形象,成为宗教界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有效平台。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国宗函〔2014〕114号),2014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宗教慈善周”原则上仍安排在9月第3周(9月15日至21日),各地可从本地实际出发,自行研究确定适合的时间,不搞“一刀切”。各地、各宗教要着力推动宗教慈善常态化,将慈善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

  二、活动主题

  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各地、各宗教可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细化深化主题,更好地体现特色和针对性。

  三、主要目标

  今年“宗教慈善周”活动的主要目标是:顺应现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规律和社会需求,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把“宗教慈善周”活动办成“研讨周”、“交流周”、“培训周”、“宣传周”,深化对宗教公益慈善事业的认识,促进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的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营造宗教公益慈善活动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从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添助力的高度,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慈善周”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尊重和发挥宗教界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宗教公益慈善事业持续发展。要明确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在开展活动中的职责和定位,让宗教界走在前面,避免大包大揽,杜绝强制摊派,决不允许滋生腐败行为。

  (二)加强宣传培训

  要通过举办研讨会、培训班、交流会、座谈会和现场会等方式,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方向目标,交流情况信息,增强内生动力。要以学习中央六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为重点,组织宗教界学习公益慈善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宗教界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协调新闻宣传部门,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对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增进社会对宗教界的正确了解和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搞好协调服务

  要积极主动做好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扩大相关政策知晓面,争取他们对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理解和支持。要切实践行“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帮助宗教界协调解决从事公益慈善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保护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性。

  (四)注重规范化运作

  要注意加强对本地宗教慈善基本情况和数据的收集整理,做好基础工作。探索建立“宗教慈善周”信息发布机制,指导宗教界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和信教群众公开“宗教慈善周”活动项目、接受捐赠、捐赠款物使用等情况,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请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于10月10日之前将总结报送省局宗教一处。相关重要工作信息,亦请及时报送。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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