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宗教事务局关于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2 09:57

沈阳市宗教事务局关于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沈阳市宗教事务局关于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宗委,棋盘山开发区宗教事务部门,各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
  为深入贯彻国家宗教局《关于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国宗发〔2012〕31号)、省宗教局《关于在全省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辽宗发〔2012〕25号)精神,落实我局年初既定重点工作,结合上级机关工作安排,决定今年9月份第3周(9月17日-23日)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慈爱沈阳,五教同行”为主题,以实施“宗教界牵手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爱心工程”为载体,深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全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家乡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1.在“宗教慈善周”中,落实“宗教界牵手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爱心工程”项目不少于5个;
  2.在“宗教慈善周”中,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市管宗教活动场所至少开展1项支持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活动,并有相关照片和记录;各区、县(市)宗教界至少开展2-3项活动,并有相关记录和照片;
  3.在“宗教慈善周”中,全市宗教界支持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活动的力度、数量,要力争排在全省前列。

  三、工作步骤
  1.准备工作阶段。自现在开始至9月份第2周为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准备工作阶段。
  年初,我局已印发包括“宗教慈善周”活动在内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在准备工作阶段,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宗教慈善周”活动的宣传动员和具体准备工作,特别是抓好国家宗教局《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国宗发〔2012〕6号)的学习和宣传。各地区要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方式,号召、动员属地宗教界积极参与“宗教慈善周”活动;各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可采取在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张贴通知、向本宗教的宗教活动场所发起倡议等方式,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宗教工作实际,研究工作计划,确定“宗教慈善周”期间一定能够开展的活动、落实的项目,做好具体准备工作。要加大组织、支持、协调力度,鼓励属地宗教界发扬以往成绩、发挥自身主动性,选择更多的“牵手”项目、慈善项目,并及时搜集掌握宗教界正在开展或拟开展的慈善活动情况。各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要着重在落实“牵手”工程上下功夫,利用有关渠道,选择“牵手”项目,做好准备工作。
  2.举行启动仪式。9月份第2周,我局将举办“实施‘宗教界牵手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牵手工程’推进会暨沈阳市宗教慈善周启动仪式”。
  3.慈善周阶段。9月份第3周(9月17日-23日)为“宗教慈善周”,全市宗教界将集中开展各种慈善活动。
  各地区要切实做好慈善周阶段的协调、指导、服务等工作,通过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相关政策支持、直接开展服务等方式,为宗教界谋划可行的慈善项目、解决实施慈善项目中遇到的困难,帮助宗教界顺利开展慈善活动。宗教界要采取实际行动,推进已开展的慈善活动,落实谋划好的各种活动,将全市宗教界集中开展的慈善活动推向高潮。
  4.总结工作阶段。9月24日-26日为“宗教慈善周”活动的信息收集及工作总结阶段。
  期间,各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及市管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由我局相关业务处负责总结;各地区宗教界的情况由当地政府宗教工作部门负责总结并于9月27日前上报我局,由我局统一形成总结,上报省宗教局。
  总结报告必须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2008年以来,本地区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情况;二是“宗教慈善周”期间相关宗教领域开展每一项公益慈善活动的详细情况说明,用于慈善活动的资金总量估算;三是相关宗教领域开展慈善活动的记录和照片;四是上报1-2个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典型集体或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宗教界广泛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是贯彻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宗教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途径,是树立宗教界良好形象的重要平台。要充分认识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办好活动作为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推进全市宗教工作的重要途径,从政府宗教工作部门、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两个层面加强领导与指导,认真落实全市安排部署,努力实现既定工作目标。
  2.领会精神,落实计划。要将工作重心及时调整到办好活动上来,深入领会上级机关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好本地区、本团体既定的工作计划。各区县(市)宗教工作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做出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加大工作力度;各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核心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积极关注、主动参与活动,团体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好落实。
  3.弘扬传统,发挥作用。多年来,我市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取得了突出成绩,树立了良好形象,先后有众多宗教活动场所、信教公民受到国家、省和市表彰,这为办好“宗教慈善周”活动提供了坚实基础。各地区要充分发挥这一有利因素,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宗教界切实认识“宗教慈善周”活动有利于弘扬宗教自身优良传统、树立宗教界良好社会形象、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增进社会对宗教界的正确认识和理解等积极意义,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有效地发挥宗教界的主体作用。
  4.强化考核,全面总结。基于办好“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活动内容、成果便于量化等客观情况,我局决定把此项活动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届时将结合各地区宗教活动场所数量、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总结报告等实际,对各地区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各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各市管宗教活动场所在年终总结时,要将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在团体全会上分别做出报告。

沈阳市宗教事务局
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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