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

发布于: 2023-01-11 16:54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3号),弘扬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传统美德,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行善举,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现将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年以来,在全省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兼顾文体艺术、环境保护等其他公益慈善领域(有关捐赠数据截止到2014年底)。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依据

  (一)奖项设置

  第九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最具爱心慈善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

  (二)评选依据

  评选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奖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而以慈善行为和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为主,如长期参与或从事慈善工作或志愿服务,事迹特别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尤其在2013至2014年度有突出和感人的慈善事迹等。

  评选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奖,将综合考虑项目的实施时间、资金规模、慈善效益、社会影响及其示范性和推广性。

  评选最具爱心捐赠企业奖,将主要依据企业年度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慈善情况等。

  评选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奖,将主要依据个人年度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捐赠方式创新等情况。

  此外,还将从持续性、影响力、贡献度、推广性、专业性、创新性、公信力、受地方慈善表彰情况等方面对申报对象进行衡量。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2013年以来,在全省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在赣国际友人,均可申报第九届“中华慈善奖"。

  (二)申报方式

  “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可通过设区市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产生。各设区市民政局按照属地原则接受个人、机构推荐或自荐,完成初选工作,确定拟推荐候选对象,向省民政厅推荐。

  省民政厅直接受理来自省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省性社会组织等关于个人、机构和项目的推荐或自荐。省民政厅不受理应按属地原则应由设区市推荐的名单。

  (三)申报形式

  参加评选的机构和个人均需提交能够证明其贡献的材料(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1-5),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民政部门向省民政厅推荐。申报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26日。每个设区市推荐数额不超过3个,奖项可自主选择。

  向省民政厅推荐或自荐的,可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

  参评机构和个人须同时通过网络申报和寄送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同时申报。网络申报可登录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或中国公益慈善网(www.charity.gov.cn),通过第九届“中华慈善奖"申报系统填写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申报。寄送纸质材料包括纸质推荐函、申报表及相关音像资料。相关表格可通过民政部网站、中国公益慈善网下载。

  四、审核程序

  (一)初审阶段(9月1日至9月7日)。领导小组根据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标准对各地推荐和自荐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

  (二)公示阶段(9月7日至9月25日)。领导小组将初审确定的名单,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在江西民政网、江西慈善网、江西社会组织网进行为期2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出现空缺,将依次递补。

  (三)推荐阶段(10月10日前)。领导小组将公示确定后的名单以省民政厅名义报送至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中华慈善奖"作为我国慈善领域最高级别的政府奖项,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华慈善奖"的推荐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积极发掘和推荐当地有突出事迹和典型示范作用的爱心人士、机构和慈善项目。

  (二)各地在推荐候选对象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别要做好公示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工作,推荐的候选对象要经得起社会公众检验。

  (三)被推荐或自荐参加“中华慈善奖"评选的个人、机构或项目,填报评审材料或者在网络投票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6年内不得再行申报。获奖者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其已获奖项予以撤销。

  省民政厅“中华慈善奖"初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生根

  联系电话(兼传真):(0791)86212575

  电子邮箱:361970108@qq.com

  通信地址: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南一路7号省民政厅福利处

江西省民政厅

2015年8月3日

  附件1-5: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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