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2 11:54

鞍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鞍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千山风景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好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4号)要求,2009年将启动蓓蕾救助工程。该工程主要是对城乡低保家庭中18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实施救助。为切实实施好该项救助工程,我市确定由市慈善总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并于5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到市慈善总会。

  联系人:王子夏、李俊富;

  联系电话:5522643、5501058。

  附件: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宗旨

  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项目是为省内城乡低保家庭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治疗提供一次性治疗费用补助,使他们早日恢复健康,与正常的人一样享受生活的快乐。实现救助一个患儿,帮助一个家庭的目的。

  二、资金来源

  省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

  三、救助对象

  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项目主要是救助省内城、乡低保家庭中18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四、救助标准

  1、慈善救助是以救济救难为原则,因此对救助对象实行一次性资助。

  2、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家庭,在住院手术治疗期间发生的治疗费用实行分类救助。

  (1)对治疗费用在2万元的救助1万元。

  (2)对治疗费用在2.5万元以内的救助1.2万元。

  (3)对治疗费用在3万元以内的救助1.4万元。

  (4)对治疗费用在3.5万元以内的救助1.6万元。

  (5)对治疗费用在4万元以内的救助1.8万元。

  (6)对治疗费用在4.5万元以内的救助2万元。

  (7)对治疗费用在5万元以内的救助2.3万元。

  (8)对治疗费用在5.5万元以内的救助2.6万元。

  (9)对治疗费用在6万元以内的救助2.9万元。

  (10)对治疗费用在6.5万元以内的救助3.2万元。

  (11)对治疗费用在6.5万元以内的救助3.5万元。

  五、救助人数

  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项目2009年度计划救助300人。

  六、救助程序

  1、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可到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领取《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审批表》。也可以从辽宁民政信息网下载《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审批表》。

  2、由患者家长填写《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审批表》,经社区、村委会和县(市)区民政局证明是低保户后,由市慈善总会审核,报省慈善总会批准。

  3、患者家庭自愿选择一个定点医院(名单附后)就诊,手术后到辽宁省慈善总会办理救助手续。

  4、患者家长到省慈善总会办理救助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患者家庭低保证、户口簿、家长身份证(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辽宁省蓓蕾慈善救助审批表》。

  (3)患者住院费用清单,医院专用收费收据。

  5、经审核批准后,由患者家长填写《救助支出单》一式两份,经项目责任人签字后,将救助款直接发给患者家长。

  七、项目定点医院

  1、沈阳军区总医院。

  2、解放军463医院。

  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5、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6、省人民医院。

 

分享
  •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