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政局关于推荐第三届“辽宁慈善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2 11:53

鞍山市民政局关于推荐第三届“辽宁慈善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鞍山市民政局关于推荐第三届“辽宁慈善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三届“辽宁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辽民发﹝2020﹞4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行善举,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请各单位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的奖项设置,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推荐候选对象,各县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辽宁慈善奖"的申报、参评材料审核和初评工作,经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后向市民政局进行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每类奖项的具体名额不作限制)。于9月1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联系人:孙海峰;联系电话:5570130;电子邮箱:asmzsgc@163.com

鞍山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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