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认定第二批慈善组织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3 16:08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认定第二批慈善组织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认定第二批慈善组织的通知
内民政办[2017]136号

 

自治区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区性社会组织:根据民政部《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经审核,下列社会组织具有慈善属性,符合认定条件,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现予以公布。

  附件:第二批慈善组织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17年7月3日

  附件:  

  第二批慈善组织名单

  1、鄂尔多斯成吉思汗基金会

  2、伊金霍洛旗少数民族发展基金会

  3、内蒙古民族青年文化艺术基金会

  4、鄂尔多斯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5、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吾义救助基金会

  6、巴彦淖尔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7、乌兰浩特市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会

  8、内蒙古汇能慈善基金会

  9、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基金会

  10、内蒙古纳贡蒙医公益基金会

  11、内蒙古擎源教育基金会

  12、科左后旗扶贫助学基金会

  1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希望教育发展基金会

  14、伊金霍洛旗特殊人群救助发展基金会

  15、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基金会

  16、内蒙古鸿雁慈善基金会

  17、乌兰夫基金会

  18、内蒙古清格尔泰蒙古语言文化基金会

  19、阿拉善生态基金会

  20、呼伦贝尔扶贫基金会

  21、鄂尔多斯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22、乌审旗人民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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