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内民政社福〔2013〕14号)
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12〕424号)的要求,为了做好我区“中华慈善奖”的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第八届“中华慈善奖 ”设四个类别,即“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和“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二、申报方式
须通过网络申报和寄送纸质材料两种方式申报,推荐和自荐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按要求于2013年3月1日前报民政部“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推荐函和申报表可在民政部网站、中国公益慈善网下载)各地要同时将推荐和自荐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报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备案。
三、工作要求
各盟市要高度重视“中华慈善奖”的推荐和申报工作,积极推荐当地有突出事迹和典型示范作用的爱心人士、企业和项目。
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0471-6945402
邮箱:junw2012@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13年1月9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