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期间“慈善情暖万家”慰问活动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期间“慈善情暖万家”慰问活动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期间“慈善情暖万家”慰问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慈善总会“慈善情暖万家"精神,切实帮助我市困难群众在春节期间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各界的温暖。根据自治区慈善总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21年春节期间,市慈善总会将继续开展“慈善情暖万家"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结合自治区慈善总会对慈善工作的要求,通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让慈善更贴近民生、贴近困难百姓,传递爱心、温暖人心,把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营造一个奉献爱心、助力脱贫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贡献。
二、慰问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
3、城乡失能、半失能、失独、空巢、孤寡等贫困老年人群;
4、城乡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困难老党员等群体。
三、慰问标准
拟在全市安排500户以上,每户送上300元的慰问金。所需经费从2020年我市募集的善款中解决。
四、活动安排
2021年春节期间“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由市慈善总会统一组织,各旗县区民政、乡镇(街道)、社区实施。活动自2021年元旦后开始启动,元宵节前结束。
五、相关要求
1.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慈善法》,深刻认识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在国家发展全局和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内部建设,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慈善工作和本次“慈善情暖万家"活动,把学习贯彻《慈善法》和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
2.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在当地党政领导的支持下,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大力宣传慈善文化,弘扬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脱贫的活动氛围。
3.认真筛选、审核符合慰问条件的困难群众,并于春节前完成走访慰问工作。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走访慰问对象名单(附表1)及公示名单报市慈善总会邮箱:bfcs1588@sina.com。
附:《2021年春节“慈善情暖万家"慰问物资发放表》
2021年1月13日
呼和浩特市慈善总会2021年春节“慈善情暖万家"慰问物资发放表
发放单位:(盖章)发放日期: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住址及身份证号 |
家 庭 状 况 |
联系方式 |
发放金额 |
领取人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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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注明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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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按手印 |
※必须按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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