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热心慈善事业人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于: 2022-08-09 16:11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热心慈善事业人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热心慈善事业人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南政综[2008]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慈善总会:

  为促进南平市慈善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南平市人民政府将对重大贡献的捐赠者予以表彰。特授予: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慈善家"称号;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许连捷先生“慈善大使"称号;福州宝龙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健康先生“慈善大使"称号;世界福建青年联合会会长陈明金先生“慈善大使"称号。

  慈善事业是公益性社会救助事业,是党的事业,是人民的事业,是光彩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参与慈善事业,人人有责。办好慈善事业,人人有利。

二○○八年四月二十日

分享
  • 服务热线